记者从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获悉,《安徽省乡村风貌保护和提升导则(试行)》日前正式印发实施,这一重要文件的出台,标志着安徽省乡村建设进入规范化、特色化发展新阶段。
长期以来,部分地区乡村建设存在"千村一面"现象,缺乏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
安徽省地形地貌复杂多样,从皖南山区到皖北平原,从沿江水乡到大别山区,各地自然禀赋和文化底蕴差异显著。
如何在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保护和传承这些珍贵的地域文化资源,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此次出台的导则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提出"立足实际、因村施策"的基本原则。
导则明确要求以村庄现状基础、资源禀赋与发展阶段为根本,从自然环境、历史文化、建筑风貌、公共环境等核心要素入手,系统构建乡村风貌保护提升体系。
导则的突出亮点在于首次将全省科学划分为皖南、皖西、江淮、沿江、皖北五大风貌区,每个区域都有独特的"灵魂关键词"。
皖南风貌区以"山水徽韵、人文荟萃"为特色,充分展现徽文化的深厚底蕴;皖西风貌区突出"生态山村、红韵隽秀",传承大别山革命老区的红色基因;江淮风貌区注重"岗圩相间、岭湖辉映",体现南北文化交汇的独特魅力;沿江风貌区以"江圩风韵、水乡秀雅"为主题,彰显长江文化的诗意内涵;皖北风貌区则强调"田园风光、厚重质朴"的地域个性。
在具体实施层面,导则对不同类型村庄提出差异化要求。
对于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严格执行保护条例,优先采用地方传统材料、形制与工艺进行修缮,坚决杜绝大拆大建和拆真建假行为。
对于发展乡村旅游的村庄,在保持乡土风貌的基础上,可适度开展旅游化微改造,但要避免过度商业化和同质化建设。
以江淮风貌区为例,导则详细规定了村落格局、建筑形式和材料运用等具体要求。
村落布局要因地制宜,环湖地区结合水系组织空间序列,岗地地区随坡就势自然生长。
建筑设计要继承合肥院落式、江淮天井式等传统民居形式,充分运用白墙、青砖、灰瓦、木构等传统材料,在屋脊、山墙、门窗等部位体现江淮建筑特色。
导则的实施将产生深远影响。
从短期看,将为各地乡村规划建设提供科学指导,避免盲目建设和资源浪费;从长远看,有助于形成各具特色的乡村风貌体系,提升乡村文化软实力和旅游吸引力,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当前,安徽省正处于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的关键时期,美丽乡村建设进入提质增效新阶段。
导则的出台恰逢其时,将为全省乡村建设提供重要遵循,推动形成"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发展格局。
当城市化浪潮席卷乡村之际,安徽这份"美学指南"不仅关乎建筑形制的技术规范,更蕴含着对文化根脉的守护智慧。
在乡村振兴的道路上,如何让现代生活便利与传统美学价值相得益彰,这份导则给出的答案值得深思。
其深层意义在于启示我们:真正的乡村建设,应是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