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寻衅滋事案被告人获刑8个月

2026年2月28日,新疆乌苏市人民检察院通报了一个寻衅滋事案,被告人马某因对法院经济纠纷判决不满,多次辱骂、威胁承办法官,甚至拿羊角锤跟踪法官,最后被判刑8个月。他当庭认罪伏法。马某对两级法院的判决结果很不满意,多次给中级人民法院打电话,辱骂威胁承办法官。他还经常跑到基层法院办公区吵闹,随便报警,严重扰乱了办公秩序。更过分的是,他在法官下班的时候拿着羊角锤跟在后面,直接威胁到法官的安全。为了保障司法人员的安全,法院不得不增加安保力量,安排法警护送法官上下班,还联合多部门进行管控。这个案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检察机关把马某以寻衅滋事罪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认为,他的行为属于追逐、拦截、辱骂和恐吓他人,情节恶劣,所以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这个案件给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当事人对裁判结果有意见应该通过上诉或者申诉等法定途径解决问题,不能用暴力、威胁和辱骂等方式来挑战司法权威。网友们也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有人说维权必须遵守法律底线,威胁法官的人身安全理应受到严惩。还有人认为司法权威不容侵犯,这个案件对那些藐视法律、报复执法者具有警示意义。还有人说如果不服判决就要走正规程序,冲动闹事只会自食恶果。最后有人提到保障司法人员履职安全才能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这次案件的报道综合了扬子晚报、纵览新闻、深圳新闻网和中国法院网2026年2月28日的报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