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孟德斯鸠是个法国启蒙思想界的超级大人物,他姓Baron,全名是Charles-Louis de Secondat。你看他名字里有Montesquieu,也就是我们说的孟氏。这个家伙可是个贵族出身,家里有钱得很,小时候在波尔多长大,长大后还当过法官。不过他心里不怎么乐意整天跟官司打交道,就想琢磨点大道理。 有一回他在波尔多工作的时候,亲眼看见路易十四在位的时候朝政越来越乱,到了路易十五登基,宫廷里更是荒淫无度,老百姓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于是他就借波斯旅客的嘴写了《波斯人信札》,一边嬉笑怒骂地骂那些腐朽的封建制度,一边调侃教会的虚伪。这本书刚一出来可不得了,大家争相传阅。结果惹恼了权贵,进法兰西学士院差点就被拦住。 后来他干脆辞职不干了,到处去欧洲溜达。去过奥地利、意大利、荷兰,还跑到英国待了两年。他特别留意各国不一样的政治风俗和制度变化。尤其是在英国看到君主、议会和法院分工很明确,互相制约着。回国后他闭门写书,足足磨了十年剑,才写成了《论法的精神》这本书。 这书一出来可真是石破天惊。孟氏觉得法律是事物本身的必然规律,不是某个君主一个人说了算的。好的法律得符合人情、地理、气候和风俗。他还把政体分成三类:共和靠德行维持,君主靠荣誉等级维系,专制靠恐惧维持。最有名的就是“三权分立”的说法:立法、行政和司法这三权像三个鼎脚一样立着,谁也别想管谁,这样才能保住自由、防止专断。他说有权的人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个千古不变的道理。想要防着他们滥用权力,就得用权力来制衡权力。 那时候法国王权正处于顶峰时期,教会势力也盘根错节。孟氏作为一介书生拿着理性这把剑去刺专制的心脏。虽然书被教会查禁了,但他的思想早就传开了。尤其是他对东方中国特别有自己的看法。那时候欧洲的文人都觉得中国是个天堂般的乐土。孟氏不这么看,他在巴黎找了个叫黄嘉略的华人聊了聊政治风俗。结果他就断定中国是个“专制政体”。虽然他的看法有点片面,但也给了欧洲人一个新视角去看东方。 孟德斯鸠这人既有战士的勇气又有学者的深度。他的思想影响了后世很多人。远到大西洋彼岸的北美大陆那边搞立宪的时候都把他的书当作圭臬。“权力必须受到制约”这句话就写进了美国宪法的核心里。1787年费城制定宪法的时候,“三权鼎立”的制度就变成了现实。后来法国的《人权宣言》也说“没有分权就没有宪法”。孟德斯鸠的思想从纸上落到了现实里。 不过孟德斯鸠也有他那个时代的局限性。他出身贵族肯定关心等级问题。他主张的是君主立宪而不是民主共和。他还有个地理决定论的说法,觉得民族性格是由气候和土壤决定的。现在看来这种说法有点粗糙。但瑕不掩瑜嘛。总体看他的一生就是少年学法律、中年去游历、晚年写东西。 当他在波尔多葡萄园中漫步思考的时候;在巴黎沙龙里高谈阔论的时候;在拉布莱德的书房里奋笔疾书的时候;他心里想的都是怎么给人类找出一条摆脱专制的路来。在政治哲学领域他的地位就像牛顿在物理学里一样重要。后来的人看他的书、想他的思想就会明白自由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东西。汪少潭还写了首诗来赞美他:“法意精深邃此翁……启蒙星斗光难灭……” 我就说这么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