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电信网络诈骗跨境化、链条化特征突出,严重侵害群众财产安全,扰乱社会秩序。
近年来,犯罪分子依托通信网络与非法资金通道,形成“引流—话术—转账—洗钱”闭环,不少团伙盘踞境外特定区域,遥控国内受害人实施诈骗,隐蔽性强、传播快、危害面广,治理难度持续加大。
原因:一方面,技术手段被滥用,虚拟号卡、网络平台、黑灰产工具为诈骗提供了“放大器”;另一方面,资金链条层层嵌套,跑分洗钱、地下钱庄等非法环节加速赃款转移;同时,境外窝点与偷渡通道相互勾连,诱骗、胁迫人员出境参与犯罪,造成“人在境外、骗在境内”的复杂局面。
部分群众防范意识不足,也使得“精准投放”更易得逞。
影响:电诈犯罪不仅直接造成经济损失,更会引发信任危机与心理创伤,影响社会安全感,并对金融秩序、平台治理、跨境执法协作提出更高要求。
从治理层面看,电诈已从单一治安问题演变为涉及通信、金融、网络、边境管理等多领域的系统性挑战,必须以法治思维和综合治理方式持续推进。
对策:公安部新闻发言人张明在发布会上介绍,2025年全国公安机关围绕“四个进一步”持续发力,形成打防管控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一是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
围绕诈骗链条关键环节,组织开展“断流”“拔钉”“斩链”等专项行动,累计抓获诈骗集团幕后“金主”、头目和骨干等542名,震慑犯罪组织核心层。
近期公开通缉100名在逃“金主”和骨干人员,释放依法严惩、穷追不舍的强烈信号,进一步压缩犯罪生存空间。
二是进一步筑牢防护屏障。
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强化预警拦截和快速处置能力,会同相关部门拦截诈骗电话36亿次、短信33亿条,紧急止付涉诈资金2170.7万元;各地公安机关累计见面劝阻674.7万人次,努力把损失拦在转账之前、把风险挡在被骗之前。
实践表明,预警劝阻与资金止付是守住群众“钱袋子”的关键关口,需要持续提升精准度和时效性。
三是进一步加强源头防范。
围绕人员外流与跨境犯罪衔接点,严密口岸边境管控,健全紧急拦截机制,依法打击组织偷渡等违法犯罪,清理斩断涉诈人员外流通道;同时加强涉诈人员教育引导,推动形成拒骗、防骗、反骗的社会共识,夯实群防群治基础。
源头治理强调“治未病”,既要打掉黑灰产土壤,也要减少被诱骗、被裹挟参与犯罪的风险。
四是进一步深化国际合作。
针对电诈犯罪跨境流动特点,加快推进国际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联盟建设,推动形成协同治理的新格局。
公安机关依托双边多边渠道,派出工作组赴缅甸、泰国、柬埔寨等国开展警务执法合作,捣毁一批境外诈骗窝点。
针对缅甸妙瓦底地区涉我电诈形势严峻的现实,中缅泰建立三方协调机制,目前已有7600余名妙瓦底地区中国籍涉电诈犯罪嫌疑人被押解回国,为后续深挖链条、追赃挽损、依法惩处奠定基础。
前景:从通报数据与治理举措看,打击电诈正在由“阶段性攻坚”向“常态化、体系化治理”推进。
下一步,随着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制度机制持续落地,叠加通信治理、金融风控、平台责任和跨境执法协作的综合发力,电诈犯罪的高发势头有望进一步得到遏制。
但也要看到,犯罪手法仍可能向更隐蔽、更技术化方向演变,仍需在打击幕后组织者、切断资金链条、整治黑灰产生态、提升全民反诈能力等方面持续用力,以更高效率的协同机制应对新型风险。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有效遏制,离不开公安机关的坚决打击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
当前,公安机关已形成了打击、防范、防护相结合的立体化工作格局,从境内到境外、从源头到末端的全链条治理体系初步建成。
但应清醒认识到,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仍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需要继续强化国际执法合作,不断创新防范手段,同时引导全社会提升防范意识。
只有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形成合力,才能构建更加坚固的防护网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