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区法院刚判完一件“婚托”官司,原告郭某拿到了赔偿。事情还得从2025年5月说起,郭某跟南京某信息技术公司签了个6个月的婚介服务合同,约定能让他认识5个人。合同里说好的服务期和见面次数都没达标,结果公司工作人员王某冒充了个女会员跟他聊了好几天。等郭某发现不对劲去报警时,才发现那个一直跟他热聊的微信头像背后其实就是王某自己。郭某觉得这是赤裸裸的诈骗,就把公司告到了法院,要求退钱还得赔三倍损失。 法官查了卷宗后认为,工作人员冒充别人谈恋爱这事儿主观恶意太明显,妥妥的消费欺诈。既然合同里写明是要帮助客户建立恋爱关系,那如果是这样的骗局根本就实现不了结婚的目的。法院最终判决被告退还服务费并支付三倍赔偿金。对于赔偿金额怎么算的问题,法官说婚介服务不是简单的见人次数买卖,而是具有整体性和人身属性的服务。就好比开饭店不是只算吃了几顿饭这么简单。所以这种情况下赔多少得按合同的总价来算。 这也给其他的婚恋公司提了个醒:别再搞“婚托”那一套了。如果被抓住不光要赔钱,信誉还得没了。消费者在选平台时一定要擦亮眼睛选正规的公司,平时也要把聊天记录、付款凭证这些证据都保存好。要是遇到诈骗也别慌,拿着这些证据去找法院要说法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