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2月7日,国家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还有证监会一块儿发了个通知,要给“人工智能+”行动出把力,目标是明确培育三类专门干数据流通买卖的机构。这下子总算说清楚了,我国要培育的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具体有三类:数据交易所(中心)、数据流通服务平台企业和数据商。 这三类机构各自的任务也都被拎出来了。数据交易所(中心)主要是干综合性服务的活,而数据流通服务平台企业得专注在专业领域发展。至于数据商嘛,重点还是要加大力度去开发新的数据产品和服务。 这次的《意见》还给大伙指了条路,说以后可以多搞点花样试试不同的交易模式。比如鼓励大家互相交换数据、换订单、换服务、换模型或者换场景这些做法。专家们也说了,打破以前老套的交易思维,就能帮数据要素发挥更大的价值。 为了配合“人工智能+”行动还有“数据要素×”行动的推进,这次的《意见》给出了不少针对这方面的政策。他们想的是打造高质量的数据集供人工智能发展使用,也想拓展适合人工智能的高质量数据集流通交易方式。 最后《意见》还提了一句,支持各类搞数据流通的机构跟人工智能企业搞好合作,让大家一起依托数据基础设施来干数据汇聚、治理、模型训练这些活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