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衍生犯罪,近年来呈现组织化、产业化、链条化特点,一些犯罪团伙盘踞境外特定区域,利用语言、地缘与通信网络条件,针对国内受害群体实施精准诈骗,并伴随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暴力胁迫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与人身安全,破坏社会秩序与地区安全稳定。
此次公开庭审的缅北明家、白家犯罪集团案,是打击跨境犯罪、维护公民权益的重要司法实践。
原因:从庭审披露信息看,两名被告人的悔罪陈述集中指向“无知愚昧”“无节制贪欲”“短浅目光”等个人层面因素,折射出部分犯罪分子在利益驱动下罔顾法律底线、漠视他人生命财产的价值观扭曲。
同时,跨境电诈之所以屡禁不止,也与境外灰黑产业生态的滋生有关:一方面,犯罪集团以所谓“园区”“公司化运营”为幌子,设置“引流—话术—洗钱—转运—胁迫控制”等环节分工,形成流水线;另一方面,网络工具与支付通道的滥用降低了作案门槛,导致受害面扩大、取证难度上升。
此外,跨境执法协作、属地治理能力不均等现实因素,也给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影响:跨境电诈的危害首先体现在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直接侵害,受害者往往遭遇长期积蓄被转走、家庭关系受冲击,甚至引发次生心理创伤。
其次,电诈与洗钱、贩卖个人信息、非法出入境等犯罪相互交织,催生更复杂的黑灰产链条,侵蚀社会诚信体系与金融安全底线。
再次,相关犯罪活动在部分地区形成“以诈养黑、以黑护诈”的恶性循环,影响区域安全与国际形象。
庭审中被告人提及“给数万中国人民造成伤害”,从一个侧面说明此类犯罪影响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必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对策:依法惩治是基础,综合治理是关键。
其一,持续强化对跨境电诈的全链条打击,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对组织者、指挥者、骨干成员及提供洗钱、技术、通道等帮助的关联人员同步追责,形成“打主犯、斩链条、清生态”的组合拳。
其二,进一步健全跨境执法协作机制,推动信息共享、证据互认、追赃挽损与人员移交等制度化运行,以法治方式提升打击精准度与效率。
其三,压实平台与行业主体责任,强化对异常资金流、通信行为、账号交易的监测预警和源头治理,堵住“卡、号、链、码”等关键节点风险。
其四,加大反诈宣传与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公众识骗防骗能力,特别是对老年人、青少年、务工人员等易受害群体开展分众化、场景化教育,引导形成“不轻信、不转账、不泄露”的社会共识。
其五,完善追赃挽损机制与受害者救济渠道,尽可能减少群众损失,提升治理的温度与效果。
前景:从案件庭审公开以及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可以看出,跨境电诈犯罪并非“法外之地”,无论身在何处、逃避多久,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随着我国反诈体系不断完善、跨境合作持续深化、技术治理能力加快提升,跨境电诈高发势头有望进一步得到遏制。
但也要看到,犯罪手法仍在迭代升级,可能向更隐蔽的社交平台场景、虚拟资产洗钱和“远程操控”方式转移,治理必须保持前瞻性:一方面推动法治、技术、金融、通信、社会治理协同发力;另一方面加强对新型诈骗模式的研究预判,形成快速响应、动态调整的防控能力。
法律的审判不仅是对犯罪行为的制裁,更是对社会正义的捍卫。
明珍珍、白应苍的忏悔虽无法弥补其罪行造成的伤害,但其反省态度为类似案件提供了警示意义。
此案再次证明,无论犯罪集团如何隐匿,终将难逃法律的严惩。
唯有坚守法治底线,才能构建更加安全、公正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