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划集中管辖改革十年交出司法答卷:西铁两级法院办结行政环资案件近8万件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自2014年启动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试点以来,逐步建立起覆盖行政诉讼与环境资源审判的专业化体系。数据显示,该院十年间受理行政案件占全省总量65.93%,环境资源案件占比36.23%。涉及的实践表明,改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行政诉讼“立案难”,并对地方保护主义形成有效制约。改革成效来自系统性制度创新。在行政审判领域,法院探索建立“双建议”工作机制,通过司法建议公开宣告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促成西安市成立全国首个实体化运行的行政争议预防调处中心,累计化解纠纷2000余件。在环境司法上,构建“禁止令+民事追责+行政执法”全链条治理模式,为秦岭生态保护提供司法支撑;审理800余件相关案件,生态修复赔偿金额累计近2亿元。 此跨区划审判机制带来明显治理效能。行政机关败诉率由35%降至20%,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实现100%覆盖;行政复议作用更凸显,复议诉讼比提升至1.48:1。环境司法领域推行的“1+9”审判模式和技术调查官制度,使95%以上公益诉讼案件的生态修复措施落实到位,14个司法保护基地逐步形成多层次生态保护屏障。 值得关注的是,该院审理的多起案件产生示范效应。检测数据造假案、非法穿越秦岭系列案先后入选年度十大法治事件,7个案例被最高法作为指导性案例推广。专家指出,这些判例为新类型案件提供了可参照的裁判规则,尤其是确立的非法穿越生态追责标准,为长江禁渔、河湖治理等国家战略相关司法实践提供了参考。 面向新发展阶段,西铁法院持续推进审判质效优化。通过专项治理裁定驳回起诉案件,2025年一审裁驳率同比下降4.78个百分点;建立跨流域环境保护协作平台,已签署20余份协议,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300余次环境风险评估,显示司法保护正从个案裁判向源头治理延伸。

十年改革实践表明,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制度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重要路径。西安铁路法院系统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府院联动、深化生态保护,提升了行政司法质效,也促进依法行政、守护生态环境、保障群众权益各上发挥了积极作用。涉及的经验具备可复制、可推广价值,可为同类法院完善机制提供参考,并为深入深化司法改革、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供实践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