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法院调解夫妻共同财产纠纷案 依法维护婚姻无过错方权益

问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未经配偶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大额转出用于婚外交往,另一方能否向受赠人主张返还?

此类纠纷既涉及财产归属与处分边界,也触及婚姻伦理与社会公共秩序的价值判断,近年来在家事审判中并不鲜见。

原因:从案件脉络看,矛盾集中在三点:其一,婚姻忠诚义务被突破。

丈夫在既有婚姻关系中与他人不当交往,并以转账、网购等方式“表达情感”,本质上以家庭共同财产为个人关系买单。

其二,夫妻共同财产处分权被单方滥用。

法律明确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涉及较大金额对外支出,通常应当共同协商决定。

其三,信息不对称加剧风险。

受赠方主张不知对方已婚,认为自己“同样受害”,折射出部分人对交往边界与财产来源审慎核验不足,也暴露出以“恋爱名义”包装资金往来的现实隐患。

影响:一方面,此类行为直接侵蚀无过错配偶的财产权益,尤其在家庭遭遇疾病、意外等重大支出时,资金缺口会进一步放大矛盾。

本案中,丈夫住院治疗导致积蓄紧张,妻子急需资金救治,纠纷不仅是情感冲突,更是现实生计压力。

另一方面,若放任婚外赠与在法律上获得保护,等同于以“情感交易”对抗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削弱婚姻家庭稳定的制度基础,也与公序良俗要求相悖。

同时,受赠方即便主观上存在“被隐瞒”的情形,仍可能面临返还责任,这对社会公众形成清晰的风险提示:不当关系中的大额转账并非“礼物”即可当然合法占有。

对策:法院在二审阶段综合案件事实、证据情况与当事人现实困难,选择以调解推动实质性解纷。

经组织线上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受赠方在限期内返还12万元;如未按期履行,则需按28万余元全额返还。

该安排体现了三重考量:一是对无过错方权益的及时救济,通过缩短程序周期缓解燃眉之急;二是以“部分履行+逾期兜底”的方式增强可执行性,促使当事人用成本可控的方式尽快止纷;三是通过释法明理明确规则导向——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缺乏法律效力,因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应依法返还。

主审法官同时强调,夫妻共同财产对外大额处分应由双方平等协商决定;受赠人不能仅以对方隐瞒婚姻状况为由,主张当然免责而拒绝返还。

前景:随着移动支付普及、资金流转便捷化,婚外关系中的“转账示爱”“特殊金额表达”等形式更趋隐蔽、频繁,相关纠纷可能继续发生。

司法实践的导向已较为明确:坚持以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为基础,结合公序良俗原则,对不当关系中的大额赠与依法审查并纠偏。

与此同时,家事纠纷处理也更强调“实质化解”与“效率正义”,线上调解、分段履行、违约兜底等方式,有助于在不削弱规则底线的前提下尽快恢复当事人的生活秩序。

对社会层面而言,完善婚姻家庭文明建设、提升公众法律意识与风险识别能力,将成为减少此类纠纷的重要方向。

本案的成功调解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它表明,在处理涉及婚姻家庭的财产纠纷时,司法机关既要坚守法律原则,维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也要充分发挥调解的作用,化解矛盾、修复关系。

更重要的是,这个案件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婚姻忠诚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义务;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权必须得到尊重;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必然承担法律后果。

在建设法治社会、文明社会的进程中,每个人都应当以此为鉴,在尊重法律、尊重他人权益的基础上,建立健康、文明、和谐的社交关系和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