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婴拍戏”是一面镜子照出了很多影视团队不重视伦理和监管跟不上的问题

有个叫刘竞的律师,他在位于北京永勤律师事务所上班。最近有个视频火了,是在拍短剧的时候记录下来的。画面里的场景可吓人了,深更半夜的,剧组居然用洒水车造雨。一位女演员还背着个婴儿在雨中表演呢。婴儿被冻得一直哭,可剧组根本不管这些,照样拍个不停。大家看了都气坏了,说剧组根本不把生命尊严当回事。 这件事其实暴露了很多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是有未成年人参演,剧组得先保证他们身体健康,还得有监护人签字同意才行。刘竞律师就说了,这个剧组把婴儿放在低温雨里那么长时间,完全没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可能侵犯了孩子的健康权。如果检查出来婴儿真的因为淋雨生病了,剧组肯定得赔钱。如果监护人也不管孩子或者帮着干坏事,那就是失职甚至虐待了。 最近短剧行业发展得太快了,有些人为了追求“强冲突”、“快节奏”的效果,就把拍摄伦理给忘了。这次事件也不是第一个了,说明有些创作团队把效率和流量看得比生命还重要。比如为了省点钱和时间,不愿意用假婴道具;为了好看的画面效果,也不顾孩子的身体受得了受不了。这种把艺术创作变成剥削弱势群体的行为,既不道德也可能违法。 说到底这事儿背后还有一个原因:监管机制和自律体系不完善。现在影视拍摄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细则还没弄全呢,特别是怎么照顾那些不会说话的婴儿更是没个准信儿。播出平台、制作机构还有行业协会也没配合起来一起监督管理,所以那些不把伦理当回事的剧组还能靠流量赚钱。法律专家也呼吁了,应该建立一个行业“黑名单”,把那些伤害孩子的团队拉出来一起抵制;还要从创作源头抓起,不让这种事再发生。 艺术创作不能为了图省事就去伤害未成年人的权益;追求流量也不能让它超过法律和道德的底线。这次“淋婴拍戏”就是一面镜子照出了很多影视团队不重视伦理和监管跟不上的问题。咱们大家得一块儿使劲儿:监管部门要主动去查案子、依法处理责任;行业组织得赶紧制定更细的规矩、把制度笼子扎紧;公众和媒体还要盯着看、推动形成一个尊重生命、敬畏法律的创作环境。只有这样才能让影视行业在快速发展的时候守住底线、真正实现社会效益和艺术价值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