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为照顾妈妈找了保姆,结果……

2021年5月,雇主李某甲因为忙得没法亲自照顾妈妈,就找了保姆丁某还有A家政公司来签合同,说好让丁某给老人朱某提供服务,并且得住在分开的房间里。当时是2021年2月9日的报道里提到,合同上面盖的是B公司的加盟章。李某甲按照约定给了A公司中介费、保险费和工资。到了同年9月8日晚上,保姆丁某出门去拿饭菜,朱某第一次摔倒了。家属赶过来一看觉得不用送医院。结果到了第二天凌晨4点多,老人又从床上摔下来了。这次保姆赶紧联系亲属,天亮就把人送去了医院。当天保姆就说不想干了,李某甲又找了护工一直伺候到10月24日。没过多久,朱某因为重症肺炎加上脓毒性休克走了。李某甲气不过,就把A公司、B公司还有丁某都告到了广东深圳盐田区法院。他说A公司没那个做中介的资格,也没培训过保姆;B公司管得太松;丁某更是没好好看顾老人。这三方都得赔钱才行。 法院查了一下,发现A公司确实做家政服务的,跟B公司是加盟关系。B公司只给模板不签合同,也不是合同当事人。丁某跟A公司也没直接雇佣关系。李某甲当时试工的时候挺满意的,也没非要特殊护理资质什么的。A公司资质有问题违反规定了,但这不影响合同生效。法官觉得,丁某出门拿饭、按规矩住单间这些都没法想到能防住老人摔一跤。而且出事后她联系送医也很及时。主要是两次摔倒并不是把人害死的主因。最后法院就把李某甲的诉求全给驳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