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央企内部关于职工提前退休的规定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讨论。这个话题涉及到的央企,在《员工内部退养管理办法》中规定,女性职工可以在48岁时内退,也就是比法定退休年龄提前两年。这个政策引发了人们对于它是福利还是裁员掩盖手段的争议。有的人觉得这是良心的举措,给老员工更多照顾,而有的人则认为这是黑心操作。实际上,内退政策并不是今年才出现的新花样,它有着悠久的历史。 内退政策最初在1993年国务院111号令发布时确立,主要是为了安置国企富余职工。当时的内退政策更偏向于福利性质,差距不大。从1997年到2003年,国企改革进入深水区,内退逐渐成为了分流冗员的重要手段。在这个阶段,很多人被迫接受了这个方案。2003年后,政策开始收紧,限制了内退规模,并要求员工自愿申请。现在的内退政策和早年相比发生了变化,工资待遇普遍只有在岗工资的60%到80%,甚至直接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为什么政策中会有“距退休不足5年”的规定呢?这背后有很多门道。首先是审计方面的考虑,给快退休的人直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容易被认定为侵害养老权益。其次是干部规则呼应的需要,干部和员工在面临接近退休时都要退出现职或者虚职。最后是企业成本最优的考量。年轻人根本没资格参与内退,这让80后和90后感到失望。 虽然大家对央企内部退养管理办法争议很大,但真要在实际情况中选择的话,大多数人还是会选择内退而不是待岗。因为待岗意味着只拿最低工资,并且不能在外找工作。而内退是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协议的结果,待遇明确且稳定。很多看似被强制要求内退的人其实是在两害相权取其轻的选择下做出的决定。 内退从来不是企业想弄就能弄、也不是随便找个理由搞人的手段。它是国企改革走到今天必须要面对的一个折中方案:一方面减轻了企业负担,另一方面保障了老员工的利益。这种折中方案虽然不温情但却合规、现实且可行。 这个政策对年轻人来说可能影响不大,但对临近50岁的老员工来说却是一种无奈和退路。国企改革一直在进行中:部门合并、编制压减、管理层末等退出等现象层出不穷。对普通人来说真正的安全感并不是依靠干到内退或熬到退休就能获得。而是要具备适应不同环境、具备技能的能力才能应对风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