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女生好心扶摔倒的老人,结果却被索赔22万元,这种事怎么看?其实法律考量很复杂,但也得讲点人情味儿。福建有个老太太骑单车,为了躲两个骑电动车的初中生摔倒了。两个孩子见势不妙赶紧下车扶人,结果老太太家属张口要22万赔偿。交警看了监控视频,最后认定这是无接触交通事故,还让两个初中生承担次要责任。这事儿在网上吵得挺凶,好多人都觉得这俩孩子太倒霉了。 本来我对这案子也不咋上心,这年头交通事故多着呢。可网上讨论得太热闹了,我也忍不住点进去看了看。看完心里挺不是滋味。那俩初中女生骑得挺慢的,在十字路口老远看着老太太摔了下去(看着好像也没摔多疼),停下电动车好心帮忙扶起来。结果就摊上了事儿,被定成了“无接触交通事故次要责任”。 专业律师和交警分析理由主要有两点:一是危险原则,女生挡住了老太太的路,如果不躲肯定撞上;二是路权原则,骑电动车的没尽到观察、减速和让行义务(转弯让直行)。这么一分析下来,好像也有道理。不过这案子还没完全定性呢,听说还要上法庭打官司。 虽然还没出最终结果,但网上几乎全是骂声。很多人都拿当年的彭宇案来对比:做好事反而赔钱,这世道真没法过了。尤其是那22万元的赔偿金,好多人觉得这是在讹钱。还有人怪孩子不懂事不该扶人,直接走人不就没事了? 其实这起普普通通的事故之所以火了,是因为它扯到了扶不扶、无接触责任还有高额索赔这些敏感点。作为旁观者看了视频后,我也觉得这俩女生挺冤的,距离远、速度慢怎么能负次要责任呢?不过专业解读还是得信的。 但话说回来,再权威的法律也不能完全不管大家的感受。当年彭宇案就是个例子,法律没错但留下了坏名声。最后我想跟双方说两句:年纪大的人尽量别骑车上街了;这俩孩子如果真要赔钱就当是买个教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