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有个烦心的事,本来是想着给家里老人办个残疾证,能给他们多争取点福利。结果呢,家里人都不怎么同意,甚至有人觉得“不光彩”。我心里也犯嘀咕,当初不该一时冲动给老人办了这个证。我就在想,这证能主动注销吗?是不是能直接给退回去? 说实话,我心里挺纠结的。我知道这事儿可能没那么简单,毕竟这可是关系到老人实打实能享受的补贴和优惠。我上网查了查,发现这残疾证其实是国家给残疾人的一种保障凭证。既然是自愿申领的,那自愿注销应该也是可以的吧? 我现在就有个疑问,给老人办了证之后,如果不想让他再用了,真的可以把这个证给注销掉吗?是不是只要给残联提交个申请就行? 我刚才在网上看到了一条回复,大意是说可以注销。根据那个《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只要本人或者监护人去申请就行了。把身份证、残疾证和一份书面申请带到当地残联或者政务服务中心去办就行。工作人员受理之后,户籍地审核通过了就会把系统里的信息标上注销的记号。流程看着好像也不是很复杂。 不过有两点我得特别提醒自己:第一是注销之后一年内不能重新申请;第二是这一年的补贴和福利都会停掉。所以在决定之前最好先去问问老人家现在享受了哪些待遇,把账算清楚再做决定。 其实我也在想是不是有人只是觉得“面子上过不去”,或者周围人有些议论让他们心里不舒服才想注销的。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我觉得有必要换个角度想想:这残疾证是法律赋予的正当权利啊。 说到底还是要尊重老人的意愿吧。毕竟这是他的事情,要是他自己也觉得“丢人”,那我们也只能尊重他的选择了。 对了声明一下啊,这些信息都是我从网上看来的,大家还是要谨慎鉴别一下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