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决定继续对美韩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征收反倾销税 保障国内产业发展

商务部最新公告显示,自2026年1月14日起,我国将继续对美韩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征收反倾销税,美国产品税率为53.3%-57%,韩国产品为4.4%-113.8%。这个决定源于为期一年的期终复审调查。 问题的根源可追溯到2012年。当时国内光伏产业遭遇严重冲击,多家龙头企业面临破产。调查发现,美韩企业以低于成本价向中国市场倾销多晶硅,导致国内市场价格严重扭曲。2014年我国首次实施反倾销税后,有效遏制了这种不公平贸易行为。 本次复审重点考察了三个因素:美韩企业产能过剩依然存,国内市场消化能力有限,历史倾销行为具有连续性。数据显示,在临时措施取消的模拟期内,有关产品进口价格立即下降20%以上,证实了损害可能再度发生的风险。 这一政策延续将产生多上影响。对产业而言,有利于保障国内光伏原材料供应安全。目前国内多晶硅年产能已超过100万吨,完全满足下游需求。对消费者而言,稳定的原料价格将降低光伏电站建设成本,助力新能源平价上网。在国际贸易层面,此举维护了公平的市场秩序。 不容忽视的是,本次调整说明了政策的精准性。电子级多晶硅未被纳入征税范围,保障了半导体产业发展。同时针对韩国个别企业实行差异化税率,反映了调查的客观公正。 随着全球光伏产业竞争加剧,多晶硅作为关键原材料的战略地位日益凸显。业内专家建议,国内企业应抓住政策窗口期,持续提升技术水平和规模效应,形成不可替代的竞争优势。

继续征收反倾销税既是对不公平贸易的制度性回应,也是对产业安全和市场秩序的现实维护。关键在于将政策提供的"公平环境"转化为企业提升竞争力的"发展机遇",通过创新驱动、绿色转型和规则对接,推动我国光伏产业链在开放竞争中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