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建设集团通报非法进入在建隧道拍摄事件 两施工单位被追责涉事人员受批评教育

近日,一段“进入地铁隧道拍摄”的视频在网络传播,引发公众对施工安全与管理规范的关注。

12月24日,深圳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布通报称,经核实,视频拍摄地点为深圳地铁22号线在建隧道。

该工程建设单位为深圳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单位为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调查显示,摄影师林某某事前与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人员沟通提出拍摄需求,随后经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安排,于12月15日与摄影助理、模特在未向建设单位申请并取得许可的情况下进入工地拍摄,并于12月20日对外发布相关视频内容。

一、问题:施工现场“非必要人员进入”与审批缺位并存。

通报披露的关键环节在于:其一,拍摄活动并非施工生产必需,却进入了高风险的在建隧道空间;其二,进入行为未履行向建设单位申请与批准程序,突破了施工现场准入管理底线;其三,相关单位人员以“安排进入”的方式放松把关,导致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未能有效执行。

这类行为不仅挑战工程管理的规范性,也容易在网络传播中引发模仿效应,放大安全风险。

二、原因:安全红线意识弱化与管理链条执行不严。

综合通报信息可见,事件发生既有个体行为因素,也反映出管理层面的薄弱环节。

一方面,涉事拍摄人员将施工场景视为“可进入、可拍摄”的素材空间,忽视了在建隧道存在的通风照明、临电设施、机械作业、坠落与坍塌等多重危险源,安全意识与法律意识不足。

另一方面,相关单位个别人员在对外沟通中未严格按照制度落实审批、登记、风险告知、人员管控等要求,说明在“谁审批、谁负责”“谁放行、谁担责”的闭环管理上存在漏洞。

当前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任务重、施工点多面广,若现场管理停留在“口头提醒”而非“制度刚性”,类似问题容易在压力与惯性中反复出现。

三、影响:既威胁生命安全,也冲击工程管理公信力。

地铁施工属于高风险工程,在建隧道空间封闭、逃生条件受限,一旦发生设备启动、突发涌水、缺氧或有害气体等情况,后果可能极其严重。

违规进入不仅将涉事人员置于危险之中,也可能干扰正常施工组织,增加安全管理成本。

更重要的是,城市轨道交通承担公共出行服务的基础功能,施工安全与质量直接关系民生。

个别违规事件一旦传播,容易引发公众对工程安全、现场管控的担忧,影响行业形象与社会信任。

四、对策:以责任追究推动制度落地,以专项整治堵住管理漏洞。

针对已查明事实,深圳地铁建设集团依规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作出处理:对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予以黄牌警示,对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责令两单位对相关责任人追责;对涉事拍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

处理措施体现了对“允许入内”和“擅自进入”双向追责的原则,有助于形成警示效应。

下一步治理的关键在于把“制度”变成“硬约束”。

一是严格人员准入,明确非施工人员进入的必要条件、审批层级与责任边界,做到“一事一批、全程留痕”。

二是强化现场管控,落实围挡封闭、门禁登记、视频巡查和巡检频次,提升对“非授权进入”的识别和处置能力。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与风险告知,对现场管理人员和外协人员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把安全管理要求纳入考核。

四是完善联动机制,对涉及宣传拍摄、参观调研等事项建立统一窗口与标准流程,杜绝个人私自“协调安排”。

五、前景:以更高标准守住工程安全底线,形成可复制的管理经验。

深圳地铁建设集团表示将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深入排查风险隐患,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面向未来,随着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持续推进,公众对工程建设透明度与传播内容的关注度也在提升。

如何在依法合规、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满足合理的宣传展示需求,需要建立更规范的“可拍摄、可参观”边界与清晰流程,推动从被动处置向主动预防转变。

只有把安全责任压实到岗位、把管理措施落实到现场,才能以稳定可控的施工秩序保障工程质量与城市安全运行。

此次事件再次敲响施工安全管理的警钟。

在地铁建设高速发展的背景下,确保安全生产不仅需要制度约束,更依赖每一环节责任主体的自觉行动。

深圳地铁的严肃处理为行业树立了标杆,但长远来看,唯有将安全意识深植于每一位从业者心中,才能真正筑牢城市建设的生命线。

公众也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重大工程的安全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