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企业漏报货物60000元被罚60万

2016年7月,广东泰牛物流有限公司向江门海关业务技术大楼的缉私分局申报出口液晶显示面板96000块。可是,在进行查验时发现,实际出库仅有60000块,剩下的36000块面板还停留在保税物流中心的仓库里。这次漏报导致少缴纳了大约60万元的税款。缉私分局根据相关规定,对泰牛公司罚款60万元。然而,泰牛公司不服判决,把此案告上了法庭。泰牛公司认为这是员工操作失误造成的,海关文书也遗漏了仓库查验的事实。他们还辩称保税仓货物属于境内关外,不需要缴纳税款,因此处罚条款适用错误。这场“内战”发生在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主持下的一次行政诉讼实例对抗性辩论实训中。这个实训旨在让执法人员亲身体验被诉讼的滋味,从而把规范意识刻进肌肉记忆。这个案件不仅仅是一次模拟辩论,更是一场真刀真枪的“打官司”。 在这场实训中,朱律师作为原告方代表开口了。他指出,处罚决定书没有认定货物仍然在仓库的事实,并且认为保税仓货物不涉及税款征收。被告方李警官反驳道,申报人有责任仔细审核货物数量和内容,漏装面板不能视为不可抗力事件。李警官还强调了账册减少和海关监管解除之间的关系。柯关员补充说,“账册减少导致监管解除,进而产生国家税款流失风险”。 原告方杨总强调说,漏装的面板仍然在仓库里并没有造成任何税款流失。他还提到海关可以通过视频监控和实地核查来发现问题,“看不见”并不意味着“流失”。被告方吴关员反驳说,严密监管不能免除如实申报的义务,“在库”与否不影响申报不实的定性。 朱律师再次提出“过罚相当”,他认为货物价值120万元却只罚款60万元明显过重。他还提到泰牛公司已经积极补救措施并撤销了报关单重新申报。被告方李警官回应说没有从轻或减轻情节,处罚幅度也符合法律规定。 经过数小时激烈辩论后,5名大众评审团成员随机抽取了朱律师和李警官各得2票并列第一。法官只好抛开胜负概念,根据临场表现授予朱律师“最佳辩手”称号。李警官当场放话:“下期再战!”这次实训结束后,法官趁热打铁给大家上了一堂行政法解读及执法风险防范的课程:程序瑕疵不等于程序违法;过罚相当不等于情节轻微;保税货物“在库”不等于没有风险。 通过这次实训活动带来的集体清醒让大家意识到:规范执法没有彩排,每一次实战都是现场直播。 吴关员作为一线执法骨干代表着被告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杨总代表着原告方泰牛公司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这个实训由法规处与缉私局法制处联合举办,目的就是让大家通过实际案例来提高规范意识和处理问题能力。 这起案件发生在江门海关业务技术大楼内0118楼治事室里。庭审现场像一个被点燃的火药桶一样充满紧张气氛。后排一位身穿海关制服的男子突然站起来表示这种执法只考虑海关不考虑企业是不对的,“火药味”顿时弥漫整个房间。 对于这个结果公众反响强烈,大家纷纷讨论过罚相当和程序瑕疵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