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运输是连接生产与消费的关键环节,也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防线。
液态食品因其特殊的物理性质,在散装运输过程中面临着交叉污染、容器不洁、信息不透明等多重风险。
为进一步规范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补齐管理制度短板,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近日发布了《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联单管理工作规范》等多项制度文件,形成了系统完整的监管框架。
根据新发布的目录,植物油、调味品、酒类、乳制品、饮用水等五大类十四小类液态食品被纳入准运许可管理范围。
这一分类既充分考虑了不同液态食品的风险特征,也兼顾了行业发展的实际需求。
为确保管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相关部门明确规定,运输这些重点液态食品必须使用专用货物运输罐式容器,从源头上防止不合规容器带来的污染隐患。
同时,使用罐车运输上述食品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在2026年7月1日前全部取得许可,为行业提供了充分的过渡期。
在许可条件的设定上,《准运管理办法》从硬件配置到软件管理进行了全面规范。
经营者需要建立运输过程控制制度、人员培训考核制度、运输容器清洁维护制度、文件记录制度等核心管理制度,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有制度约束。
这些要求既明确了许可的具体条件,也为经营者提供了清晰的合规指引,有利于行业规范发展。
为实现液态食品运输的全程可追溯,新发布的《联单管理工作规范》建立了统一的记录标准。
通过明确各方的记录责任、细化记录内容、规范记录管理,形成了"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追溯机制。
这一机制使得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监管部门和消费者都能够快速定位问题源头,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大大提高了风险防控的效率。
此次制度创新是对新修改食品安全法要求的具体落实,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
从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的《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液态食品散装运输技术规范》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到此次发布的系列制度文件,相关部门正在筑牢从"出厂"到"入口"的每一道安全防线,致力于实现监管无盲区、风险零遗漏。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开展系列制度文件和标准的政策解读和宣贯培训,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与有关部门加强协同监管,有序推进准运许可制度落地落实。
同时,要加强对运输过程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规运输行为,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通过这些措施,有效防范液态食品可能存在的污染风险,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水平。
食品安全没有“旁路”,运输环节更不能成为“盲区”。
以目录划定边界、以许可把牢准入、以联单实现追溯,是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把责任链条拧得更实。
随着政策宣贯和标准执行不断深入,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有望实现从“能运”到“规范运”、从“事后追”到“全程控”的转变,为守护公众“舌尖上的安全”夯实更可靠的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