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为基 公平为本——多地密集出台举措优化营商环境,以制度建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十五五"开局蓄势赋能

问题——企业发展对稳定预期的需求更加迫切;市场主体普遍感到,营商环境的关键不在于政策“有没有”,而在于规则“稳不稳”、执法“严不严”、救济“通不通”。一段时期内,政策调整偏频繁、执法尺度不一致、检查随意且重复、维权成本较高等现象,容易抬升企业合规与交易成本,影响投资决策和创新投入,对中小企业、初创企业的冲击更为明显。进入“十五五”开局阶段,各地加快补齐制度短板,方向清晰:用法治方式固化稳定预期,让企业把更多精力投入研发、生产和市场开拓。 原因——高质量发展需要以制度供给改善竞争秩序。市场经济本质是规则经济、法治经济。当前我国经济结构加快调整,新动能培育、产业升级、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等任务同步推进,对公平竞争、产权保护、合规监管提出更高要求。多地密集推出务实举措,既是落实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和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工作导向,也是回应经营主体对“可预期、可执行、可救济”制度环境的普遍期待。以河南新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施行为代表的地方立法完善,正通过刚性约束把“能不能做、该怎么做、做错怎么办”说清楚,推动政府行为在法定框架内运行。 影响——法治化环境正在转化为市场活力和发展动能。以制度划清边界、以规则保障公平,有助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稳定企业中长期预期。各地围绕清理长期未结涉企案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完善信用监管与信用修复等持续发力,传递出两个积极信号:一是用制度压缩权力任性空间,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扰动;二是以公正透明的竞争秩序提升资源配置效率,遏制不当竞争与逐利性执法等现象。随着顶层制度与地方配套措施共同推进,经营主体获得感将更可持续,市场参与意愿和投资信心有望更提升。 对策——关键在“落地见效”,以改革精神推动治理方式升级。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不能停留在文件层面,需要以可操作、可检验、可追责的机制确保执行一致。其一,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完善清单化管理、频次控制与结果公开,更多运用非现场检查、跨部门协同监管等方式,做到“无事不扰”,减少对正常经营的影响。其二,强化权利救济与纠纷化解,推动涉企案件依法高效办理,健全涉企行政复议、司法保护与多元解纷衔接机制,提升企业维权可达性。其三,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防止地方保护、市场分割与隐性壁垒,以统一规则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其四,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完善快速维权与行政司法协同,护航新质生产力培育。其五,推进信用监管体系化建设,完善信用修复标准与流程,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限、修复有路”的制度闭环。其六,严肃整治违规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与责任追究,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前景——以法治为牵引,营商环境将从“便利化”向“制度化”跃升。面向“十五五”,营商环境优化将更强调稳定性、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呈现从“政策驱动”转向“规则驱动”、从“单点突破”转向“系统集成”的趋势。随着区域协同与制度对接深化,跨区域经营的制度成本有望持续降低;随着数字化治理能力提升,监管将更精准、更高效;随着公平竞争审查与产权保护进一步强化,创新要素将更顺畅地向优质主体集聚。可以预期,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持续完善,将为扩大内需、稳定投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提供更坚实支撑。

法治化营商环境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经之路。当法律成为市场运行的基础,当规则取代潜规则成为共识,中国经济的活力将得到更充分释放。这场刀刃向内的政府自我革新,不仅关系当下经济修复,也将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夯实制度基础。经验表明,改进制度供给的经济体,往往能在全球竞争中赢得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