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用药安全牵动千家万户。近期,首都医科大学附属首都儿童医学中心发现市场上出现大量仿冒其院内制剂的产品。这不仅给医疗机构的知识产权保护带来新问题,也反映出部分消费者药品辨识上仍有不足。问题的关键在于仿冒产品既隐蔽又危险。医疗机构介绍,这些侵权产品多见于化妆品、医疗器械、消毒产品等类别,通过高度模仿院内制剂的名称、包装设计、色彩和标识误导消费者。有的还叠加“新款”“特供”“升级版”等字样,继续增加家长识别难度。更值得警惕的是,此类产品来源不明、配方不清、质量难以保证,成分和工艺差异可能给儿童健康带来隐患。仿冒现象并非偶然。首都儿童医学中心的肤乐霜等院内制剂因疗效和口碑受到家长认可,因而成为不法分子的“仿冒目标”。一些商家通过网络平台、药店、个人代购等渠道销售侵权产品,并以“医院同款”“医生推荐”等话术进行虚假宣传,利用明显低于院内售价的价格吸引消费者。这既侵害医疗机构合法权益,也直接干扰消费者的正确选择。监管层面同样暴露出短板。院内制剂依据《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经严格审评审批后取得“京药制字”批准文号或“京药制备字”备案号,仅限该医疗机构门诊、互联网诊疗及经批准的合作医疗机构使用。部分侵权产品无法提供真实有效的批准文号,甚至存在伪造、冒用他人文号的情形,提示有关部门需进一步加大对这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为保障儿童健康权益和用药安全,首都儿童医学中心已启动多项应对措施。医院已委托专业法律团队开展专项维权,对查实的侵权生产、销售主体依法采取行政投诉、民事诉讼等方式,要求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同时,医院向市场监管、药品监管等部门举报非正规渠道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配合开展查处工作,并设立侵权线索举报渠道,欢迎社会公众提供线索、共同监督。医疗机构同时明确,其院内制剂仅通过两个合法渠道发放:一是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首都儿童医学中心就诊,凭医师处方在院内药房取药或通过物流配送;二是在经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合作医疗机构,凭处方取药。除上述渠道外,医院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企业、个人或网络平台开展院内制剂的宣传推广、销售、代购等活动。家长应认准正规渠道与对应的标识,避免被混淆信息误导。此事件具有提示意义:相关部门有必要完善医疗机构制剂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监管衔接机制,提升对仿冒产品的打击力度;消费者也应在购买儿童用药时保持警惕,坚持通过正规医疗渠道获取药品,不轻信“同款”“推荐”等营销话术,共同守护儿童用药安全。
儿童健康无小事。任何以仿冒、虚假宣传牟利的行为,都可能把风险转嫁给最需要保护的人群。面对“看似相同”的产品,家长更应回到医疗常识与法治框架:按需就诊、凭方用药、认准渠道、保存凭证。让合规成为购买习惯,让维权与监管形成合力,才能从源头减少混淆与误导,共同守住用药安全这条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