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6日对备受关注的"瓜农刺死城管"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定被告人王爱武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被告人王爱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
这份迟到的判决结束了长达七年多的司法程序,但也在社会上引发了新一轮的讨论。
事件可以追溯到2018年7月。
根据检方指控,王爱武、王爱文及其父亲王军宏因在兰州市城关区占道售卖西瓜,遭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警告驱离。
7月17日晚,城管队员李富文等人欲收缴其经营工具,双方发生争执并报警。
次日上午,李富文再次带领十余名城管队员前往收缴电子台秤,冲突再度升级。
在这次冲突中,王爱武持铁锤击打城管队员,王爱文也参与其中,最终导致被害人李富文死亡,另有两名城管队员重伤。
案件的复杂性在审理过程中充分显现。
事发后四年九个月,即2023年4月,法院才首次公开开庭审理王爱文的案件。
期间,案件曾因王爱武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而中止审理。
此外,司法精神病鉴定确认王爱武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排除了精神障碍辩护。
为了查清事实,检察机关曾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这些因素都延长了案件的审理周期。
值得注意的是,被告人及其代理律师一直主张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2020年10月,代理律师曾向检察院提出撤销起诉的建议,但未被采纳。
检察机关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对两被告人提起公诉,认为他们的行为已超越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从背景看,王爱文一家来自白银市高湾镇,主要依靠种植西瓜等农作物维生。
2018年他贷款购买微型货车用于运输农产品。
由于本地西瓜价格低廉,仅每斤三角钱,而在200多公里外的兰州可以卖到每斤一元以上,这次进城售瓜是一家人的创收尝试。
这样的背景使得事件更具有社会深层意义,涉及城市管理方式、执法规范、农民权益保护等多个维度的问题。
宣判后,王爱文当日表示不服判决,已于1月6日上午向法院递交上诉状。
这表明案件的争议并未因一审判决而完全消解,后续二审程序将进一步审视法院的认定和量刑。
一起个案的裁判,既是对具体行为的法律评价,也是对公共治理能力的一次检验。
城市的秩序需要维护,群众的生计同样值得珍视;法治的权威要靠严格公正司法守护,也要靠规范文明执法和有温度的公共政策支撑。
把“冲突之后的追责”更多转化为“冲突之前的预防”,让规则可见、路径可行、救济可达,才能在秩序与活力之间找到更稳妥的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