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依法撤销997名不适格监护人资格 未成年人保护实现刑民双轨并行

问题:未成年人保护仍面临多重风险。一方面,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日益引起关注,危害严重。传统的强制猥亵、虐待、伤害等犯罪形态之外,还出现了网络侵害、熟人作案隐蔽性增强等新情况。另一方面,家庭监护不当、监护人侵害甚至抢夺藏匿子女的问题频繁出现,导致未成年人权益难以得到及时保护。此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现低龄化、团伙化、极端化的特点,给教育矫治和社会安全都带来了压力。 原因:这些问题既源于社会因素,也反映出治理的薄弱环节。一是部分家庭监护能力不足,婚姻变动、养育观念偏差、心理健康问题、经济压力等都可能导致监护缺位或失当。二是一些侵害行为发生熟人之间和封闭场所,受害人求助困难、证据难以保全,导致处置滞后。三是学校、社区、网络平台等机构的风险识别和联动机制还不够完善,预防教育、心理干预、危机应对等存在薄弱环节。四是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需要在惩治和挽救之间找到平衡,既要满足社会期待,也要尊重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 影响:司法机构的态度和制度工具正在引导社会预期。最高法报告显示,人民法院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持严厉态势,2025年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万件、4.4万人,案件数同比下降1.8%;对1199人依法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对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死刑。这表明: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依法严惩,同时通过职业禁止等措施防止风险再次发生。在未成年人犯罪处理上,坚持宽严相济:对实施严重暴力犯罪的2356名未成年人判处五年以上重刑;对5822名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处罚,但对极端暴力案件依法严惩,划出明确底线。在监护责任上,依法撤销997名不适格监护人的资格,对抢夺、藏匿子女的父母发出人格权侵害禁令435份,同比分别增长66.7%和90.8%,说明司法手段有效纠正了家庭领域的权利滥用,保护了未成年人的生活稳定和人格权益。 对策:从"办案"转向"治理",关键在于制度协同和前端预防。一是完善"零容忍"司法政策的配套措施,推动职业准入查询、从业禁止执行、强制报告制度与证据保全有效衔接,提高早期发现和处置的能力。二是切实落实监护责任,对监护侵害和严重失职及时采取撤销监护资格、变更抚养关系、发布人格权禁令等措施,同时推进民事赔偿和救助,形成"刑事惩治+民事保护+社会救助"的完整链条。河南法院办理的继母虐待女童案,刑事和民事同步审理、同步判决,既惩治犯罪也修复了监护秩序,值得借鉴。三是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分级处理:对严重暴力犯罪依法严惩,形成威慑;对轻微犯罪通过教育矫治、心理辅导、家庭教育指导等方式帮助其回归,避免"标签化"和再次犯罪。四是推动学校、社区、妇联、民政、公安、检察等部门与社会组织形成合力,补齐心理健康服务、法治教育、家庭教育指导、校园安全和网络保护的短板,把保护的关口前移。 前景:随着有关制度优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将更加强调综合治理和长效机制。一上,职业禁止、人格权禁令、监护资格撤销等措施的使用将逐步规范,形成对潜侵害更强的制度约束和风险防范。另一上,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将更加注重科学评估和精准处置,推动惩治、矫治、帮扶的有机结合,既保护社会安全也关注个体挽救。可以预见,未来的工作将更深化数据共享、风险预警、专业社工和心理服务介入、跨部门联动等方面,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从"单点突破"转向"系统升级"。

从严厉惩处犯罪到创新监护干预,这份报告反映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从"被动救济"向"主动治理"的转变。面对人口结构变化和家庭教育挑战并存的新局面,司法机关用更有力的裁判规则保护"最柔软的群体",这不仅关乎个人命运,更是对国家未来竞争力的投资。如何把司法实践转化为长效制度,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