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发布第七批省级非遗名录134项:系统性保护提速,文旅融合与乡村振兴添动能

1月21日,我省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正式向社会公布;本批次新增134项省级非遗项目,涵盖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九个类别。其中传统技艺类最多,达53项;传统医药类31项;传统美术类26项;其余类别各有4至6项。该批次的公布继续完善了我省非遗保护体系。 截至目前,我省已累计公布省级非遗项目428项,其中76项成功入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这一成绩充分反映了我省在非遗保护工作中的突出成效,相比全国平均水平,我省非遗项目的国家级入选率处于较高水平。 近年来,我省在非遗保护工作中坚持系统性、创新性和开放性相结合。通过建立完善的非遗名录体系、传承人认定制度和保护机制,确保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同时积极开展"非遗进景区、进街区、进社区、进校园"等多层次传播普及活动,使非遗保护意识在全社会得到明显增强。 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我省创新性地推动非遗与现代生活、旅游产业、乡村发展的深度融合。"和美·渔火"海岛非遗实践项目成功将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活方式相结合。沈阳故宫"非遗进景区"案例被载入国家级蓝皮书,为全国文旅融合提供了辽宁经验。"文明探源 地脉奇缘"非遗研学体验之旅入选全国非遗特色旅游线路,吸引了大量游客走进辽宁,感受传统文化的魅力。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中,非遗保护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全省非遗工坊已达300家,覆盖全省县区的92%,为农民提供了新的就业机会和增收渠道。"非遗四季购物月""非遗贺新春""非遗美食线路推广"等系列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激发了文旅市场的新动能。 从文化自信的角度看,非遗保护工作的推进,有助于增强全社会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通过让非遗走进日常生活、融入现代消费、服务乡村发展,我们既实现了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文化支撑。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辽宁省通过系统性的保护与创新实践,让古老技艺焕发新生机,为传统文化注入时代活力。这种保护与发展并重的模式,不仅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也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了有益探索。随着非遗保护体系的健全,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必将在新时代绽放更加绚丽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