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假落实难的深层原因是社会层面形成了“休假耻感”

北京朝阳区有位科研工作者祝里,从2008年开始一直盼着能把年假用来带孩子去哈尔滨玩,结果拖到2026年都没能如愿。他所在的单位领导给出的理由是,科研项目在春节前进入结项阶段,工作任务繁重,没必要休假。祝里心里很明白,孩子还小,暑期景点人多,为了不跟领导闹僵,只能暂时放弃年假。像祝里这样无法自主安排假期的职工不在少数。李曼在北京一家教育培训机构工作了五年,她按规定每年有五天年假,但从没用过。她说单位竞争激烈,一切看业绩,每天工作排得很满,别说年假,婚假都不敢请。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院长赵忠分析,带薪休假落实难的深层原因是社会层面形成了“休假耻感”,大家错误地认为加班才是敬业。要想让带薪休假真正落地,既需要制度与监管保障,也需要引导企业和劳动者明白,休假是法定权利,是双赢的选择。赵忠还指出工作与生活平衡是高质量就业的核心内涵。从2008年起实施的条例规定了职工年休假天数: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有五天;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有十天;满二十年的有十五天。单位如果因为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假的话,就需要给职工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北京市海淀区某餐厅店长林洋说他店里的员工不休年假的话每天能拿到200元补助。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法研究室副主任王天玉认为休假制度不能“一刀切”,要考虑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差异化安排。 他还分析中小微企业难以承担大型企业同样的休假成本。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探索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 2月初提请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落实带薪错峰休假制度和设置中小学春秋假。 江苏省也把落实带薪错峰休假和设置中小学春秋假列为2026年重点工作。 赵忠认为带薪休假能够倒逼企业完善人力资源管理。 王天玉觉得只有让休假制度适配企业发展实际才能让带薪休假从“强制要求”变为企业“自觉行动”。 把中小学春秋假与职工休假政策衔接起来可以解决孩子放假家长难休的民生痛点。 推动带薪休假落实需要监管和激励。 尽管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早就明确了年休假制度, 不少职工坦言能否享受这项福利还要看单位的“脸色”。 为了让带薪休假从“纸面福利”变成实际保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示将推动修订条例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制度。 把这个问题落到实处备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