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政协委员呼吁规范认知障碍术语使用 推动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

问题——当前,围绕老年期认知障碍的社会认知仍存在偏差,部分场合沿用带有贬损色彩的旧称谓,容易将疾病与人格、能力简单划等号,造成误解与标签化。

在公共信息传播、基层服务窗口、医疗沟通乃至亲友日常交流中,不规范表述的出现并不少见。

此类现象不仅影响患者及家属的就医体验,也削弱了公众对疾病可防可治、可干预的科学认识。

原因——一是历史惯性与语言习惯叠加。

某些旧称谓在社会生活中沿用多年,形成路径依赖,更新替换需要制度化推动与持续倡导。

二是知识普及不足。

公众对认知障碍的病程特点、早期信号与干预价值了解有限,容易把记忆下降等症状简单理解为“年纪大了正常”或“不可逆”。

三是制度标准不够统一。

不同部门、不同机构在信息发布、公文写作、健康宣教等方面缺乏统一口径,导致同一问题在不同渠道出现多种表述。

四是服务体系仍需完善。

部分家庭对筛查、转诊、康复、照护等服务的可及性与可负担性存在担忧,间接加重了对疾病的回避心理。

影响——不规范、污名化的称谓容易带来多重负面效应:其一,加重病耻感,影响患者及家属主动就医、规范随访和长期管理的意愿,错失早期识别与干预窗口。

其二,干扰社区层面的风险筛查与连续照护,增加家庭照护压力与社会成本。

其三,不利于形成包容环境,影响认知障碍人士参与社区生活、获得平等服务与必要支持。

其四,在老龄化背景下,认知障碍与慢病管理、康复照护、心理健康、长期照护保障等议题交织,若社会认知长期停留在刻板印象层面,将制约相关政策落地与资源整合效率。

对策——在武汉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期间,市政协委员马筠建议,从“规范术语—完善流程—强化宣教—健全监督”多个环节入手,推动形成统一、科学、尊重的表达体系与治理闭环。

一是统一术语标准,明确规范指引。

建议在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景及内部文件中,逐步停用带有歧视和污名化倾向的旧称谓,统一采用“认知障碍”“认知症”“老年期认知障碍”等中性、科学表述,以减少标签化表达带来的伤害。

二是强化源头治理,发挥示范引领。

将规范用语纳入公文处理规范和信息发布审核流程,确保新发布信息严格遵循统一口径;同时推动医疗机构在病历书写、诊断证明、医患沟通、健康宣教与科普宣传中全面使用规范术语,以专业体系带动社会语言更新。

三是深化宣传教育,营造包容氛围。

依托“世界阿尔茨海默病月”“全国老年健康宣传周”等节点,通过公益宣传、科普讲座、社区活动等方式,普及认知障碍的科学知识,强调早发现、早评估、早干预的重要性,倡导尊重理解与家庭、社区共同支持的理念。

四是健全监督机制,保障长效落实。

探索建立联合督查评估制度,对各部门、各单位用语规范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将结果与年度绩效考核或精神文明创建评价等相衔接,推动规范要求从倡议走向常态。

前景——从更大视角看,语言规范不仅是表达方式的更新,更是公共治理理念的体现。

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认知障碍相关服务需求将持续增长。

未来一段时期,城市治理需要在“医疗—养老—社区—家庭”之间形成更紧密的协同:一方面,以规范化称谓和科普教育降低误解,提升早筛意识与就医可及性;另一方面,以服务供给的扩容提质为支撑,完善评估筛查、转诊衔接、康复训练、照护支持与心理服务等环节。

随着制度标准逐步清晰、社会认知不断提升,公众对认知障碍的态度有望从回避与恐惧转向理解与支持,从而为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提供更坚实的社会基础。

语言是社会文明的镜像,术语规范折射出一个社会对特殊群体的态度和关怀程度。

在人口老龄化成为基本国情的背景下,消除对认知障碍群体的语言歧视,不仅是医学和公共卫生领域的专业要求,更是构建包容性社会、维护人的尊严的必然选择。

从规范用语入手,以制度化手段推动观念转变,将为提升老年期认知障碍防治水平、完善老龄社会治理体系奠定坚实基础,也为全社会树立尊重生命、关爱老人的价值导向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