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起诉老婆说病重时离家出走两年没尽义务,要求每月给4800元扶养费被法院驳回

上海有个姓张的老先生,今年70多岁了,竟然把自己的老伴儿告上了法庭。说是他老婆徐阿姨在他病重的时候直接离家出走,一走就是两年多,都没尽到做妻子的义务。老张跟徐阿姨是在上海认识的,七十年代初就好上了,到了1980年才正式领的结婚证,同年还生了个女儿。两人风风雨雨走过四十多年,没想到到了2023年10月,他们俩分开住了。 到了2025年,老张实在受不了了,直接跑到虹口区人民法院去起诉。他在诉状里说自己身体很差,又一个人住在家里没人照顾。徐阿姨当时也太狠心了,就在他生病最需要人帮忙的时候跑了,整整两年没管他。老张要求徐阿姨以后每个月必须给他4800块钱的扶养费,一直给到他康复为止,算下来总共得12万多块。 徐阿姨听了这个消息那叫一个委屈啊。她解释说自己当时也没办法才会离家出走的,是因为老张总是对她动手动脚,精神上还虐待她。她要是不走早就被打死了。而且她自己也身体不好,退休金一个月也就四千多块钱,哪有能力支付那么高的扶养费呢? 法院受理这个案子后仔细查了查双方的情况。老张每个月能拿六千多块退休金,徐阿姨每个月才四千多块。从收入来看老张明显比徐阿姨高不少。而且老张的退休金早已经超过上海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了,完全足够他一个人过日子。 最后法院认为认定扶养费的标准主要看当地的生活成本、被扶养人真正需要多少、还有扶养人自己有多少钱。徐阿姨本身身体不好又挣得少,根本没有钱再拿出来给老张当扶养费。所以虹口区人民法院就把老张的全部请求都驳回了。 原来标题是说上海一位七十岁的老头起诉老婆说病重时离家出走两年没尽义务,要求每月给4800元扶养费被法院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