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古树名木保护意识薄弱,法律认知存明显盲区 古树名木是不可再生的自然与文化遗产,包含着地方历史记忆和生态价值。但在不少农村地区,部分村民对其法律保护地位了解不够,擅自修剪枝干、在树根周围堆放杂物,甚至私自移植等情况时有发生。这些行为不仅可能对古树生长环境造成难以恢复的损害,也容易触碰法律底线。 以安徽省舒城县舒茶镇石塘村为例,村中一棵枫香古树历经五百余年仍然挺立,树高约二十米,需四名成人方可合抱,是当地生态与人文历史的重要见证。但对这类“活文物”应如何依法保护,村民普遍缺少系统认识。 二、原因:法律宣传覆盖不足,基层治理存在短板 古树名木保护涉及多部法律法规,制度框架较为完善,但在基层落实过程中仍有难点。一上,农村地区普法渠道相对有限,村民获取对应的法律知识的途径不多;另一方面,部分基层管理人员对古树名木的认定标准、保护范围和违法后果掌握不够到位,日常监管容易出现疏漏。此外,“树在自家地里就能随意处置”的观念仍然存在,也增加了保护工作的难度。 三、影响:破坏行为危害深远,法律后果不容忽视 古树名木一旦遭到人为破坏,其生态功能和历史文化价值往往难以恢复。从法律角度看,擅自修剪、移植或砍伐古树名木,行为人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不少村民而言,这些后果并不熟悉,亟需通过更直观有效的普法加以说明。 从更长远的视角看,古树的消失不仅意味着生态退化,也可能造成地方历史记忆的断裂,其损失难以用金钱衡量。保护古树,既是对生态环境的守护,也是对地方文化根脉的延续。 四、对策:司法力量下沉基层,以案释法提升实效 针对上述问题,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探索将司法服务融入基层治理。3月4日,该院组织女法官走进石塘村,将普法课堂设在古枫树下,以更贴近群众的方式开展专题宣传。 活动中,法官围绕古树名木的认定标准、保护范围、禁止行为及法律责任,结合真实案例进行讲解,把抽象条文转化为村民更易理解的表达。同时,现场发放环境保护宣传资料,并对村民提出的具体问题逐一解答,提升了普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五、前景:构建长效保护机制,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走深走实 此次普法活动是司法机关延伸服务、参与基层生态治理的一次实践。长远来看,古树名木保护需要法律宣传、行政监管与社会参与形成合力。应深入完善古树名木档案管理,明确责任主体,健全日常巡查机制,并加大典型违法案例的公开力度,形成必要震慑。 同时,要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引导村民从“被要求保护”转向“主动守护”,让法治意识更好融入乡土生活,让绿色发展理念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古树名木是自然馈赠,也是历史留痕;把普法课堂设在古树之下,既提醒了法律边界,也传递了对生态价值与公共利益的共同守护。守护好每一棵古树,需要制度约束、基层治理和公众自觉共同发力,让乡村“活文物”在法治护航下延续年轮、见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