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接触不等于无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聚焦驾驶人过错行为

一、问题显现:新型事故形态挑战传统认知 2025年12月下旬,上海徐汇区接连发生两起引发争议的交通事故。龙水北路事件中,货车驾驶员王某起步未打转向灯,电动车骑行者紧急避让后摔伤;漕溪北路事故中,机动车转弯未让直行非机动车,险情随之出现。两起事件的共同点是涉事车辆未发生碰撞,表面看似保持了距离,但一方的避险动作直接导致人身伤害。 这类“非接触交通事故”正成为城市交通治理的新问题。徐汇交管支队数据显示,2025年该区受理的争议性事故中,约17%涉及非接触情形,较前三年平均水平上升5个百分点。部分驾驶员仍存在“没撞上就没责任”的误区,甚至出现事后驶离现场的情况。 二、法理溯源:过错原则构成责任认定核心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5项明确,交通事故的认定不以发生物理接触为前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交通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指出:“法律评价关注的是行为是否违法、结果是否由此引发,而不是损害以何种形式发生。”在司法实践中,通常围绕三个要件作出判断:行为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受害人是否存在重大过失。 以徐汇案例为例,货车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7条关于转向灯使用的规定,同时未尽到第22条要求的安全注意义务,其违法行为与骑行者摔伤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研究显示,非接触事故主要集中于三类高风险行为:变道未观察(32%)、转弯未让行(28%)、违规起步(25%),合计占比达85%。 三、治理难点:证据固定与责任厘清的双重挑战 非接触事故的处置首先面临取证难。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专家表示,在缺少碰撞痕迹的情况下,监控视频的角度与清晰度、当事人陈述的稳定性,往往成为定责的关键因素。目前,上海已在200个重点路口试点多角度监控系统,并通过AI轨迹重建技术辅助责任认定。 更深层的难点在于对路权与责任边界的理解不一致。北京交通大学一项调研显示,62%的机动车驾驶员认为“保持安全距离即可免责”,而83%的非机动车使用者认为“避险权应被优先保护”。认知差异叠加现实路况,容易使一些看似轻微的违法行为被低估其风险后果。 四、系统施策:构建全链条防控体系 针对非接触事故增多的趋势,多地交管部门正推动组合治理措施: 1. 普法教育上,将典型案例制作成3D模拟动画,纳入驾考科目四; 2. 技术防范方面,推动具备盲区监测功能的商用车辆配置普及; 3. 执法标准方面,最高人民法院正牵头制定《非接触交通事故审理指南》,拟于2026年出台。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事故防范处处长透露,2026年起将逐步在全市推行“交通安全信用积分”,对多次引发非接触事故的驾驶人加强监管。同步建设的城市交通行为大数据平台,将用于识别变道不打灯等高风险动作并进行实时预警。

道路安全从来不只取决于“有没有撞上”,更取决于每一次起步、每一次转向是否守规矩,是否为他人留出安全通行空间。“无接触”不是免责理由,而是对交通参与者规则意识与责任意识的检验。把转向灯提前打出来,把观察做到位,把让行落到实处,既是对他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城市道路秩序的共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