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了1052元买了份医保,每年续保

何某在2020年12月花了1052元买了份医疗保险,保额高达605万元,每年续保。2024年4月,他被查出得了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RAEB-I),属于恶性血液病。何某在2024年4月到2025年3月一直住院治病,医生给他开了处方让他去药店买药。后来何某找保险公司要钱,保险公司只给了部分款子,对17.38万元的院外购药费和1.74万元的住院定额金都没给。何某就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最后双方私下和解,保险公司同意赔14万元。2025年3月到8月,何某还是住院治疗这病。这一次保险公司又耍赖皮了,说院外购药费用不算理赔范围,还说他得的不是恶性肿瘤,不肯赔9767元药费和5000元定额金。何某又把保险公司告了一次。 临澧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这份合同合法有效。既然合同规定了一般住院医疗费用的责任范围,那何某住院时按医生处方去药店买的药费也应该算进去。至于他到底是不是恶性肿瘤这事儿,保险公司拿不出证据证明不是,所以法院判保险公司得给13767元理赔款。 法官说了个道理:签了合同交了钱,保险公司就得按约定担责。如果看病必须要在外面买药,只要有正规处方和发票留底,这笔钱也应该赔。碰到拒赔的情况要保留好证据才能去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