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龙代表的话挺有深意,他提到最高人民法院报告里有句话,就是综合处理未成年人的各种案子,能更好地把家庭、学校、社会这些“六大保护”结合起来。他强调,这既是保护未成年人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各种问题容易扎堆的地方。广西法院就得在这关键位置好好发挥作用,通过办案及时发现保护工作里那些突出、系统、普遍和源头性的问题,再跟有关部门配合,一起把保护网络织密。 其实广西法院在这方面早就行动了。他们给学校安排了法治副校长,还建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定期搞“法治进校园”,把“壮志少年”这个牌子打出来。通过这种活动,孩子们能明白该守法,学会保护自己。因为广西边境地区有很多好的民族文化习俗,法院又弄了“边境特色法治课堂”,让孩子们直接感受法律的威严。黄海龙也说了他们正想办法在打击犯罪的“严”和守护成长的“暖”之间找好平衡点。他们先是做了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活动。对于那些主观恶性深、手段残忍或者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该严惩的就依法严惩;但对于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初犯或者偶犯,就会给他们一些轻刑或者非监禁刑的处理。 这番努力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黄海龙都看在眼里。他说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确实提到了综合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重要性。把这个“六大保护”融会贯通是个好办法。而这些案件集中的地方既是最后一道防线也是矛盾最多的地方。 为了找准这个平衡点广西法院一直在努力。通过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广西法院打造了“壮志少年”这个品牌来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同时利用边境地区的优秀民族文化习俗打造“边境特色法治课堂”让未成年人近距离感受法律威严自觉树立法治观念。 如何在打击犯罪的“严”与守护成长的“暖”之间找准平衡点是我们努力的方向。“没有最低的年龄只有最大的恶意”,这句话黄海龙讲得很直白。所以对主观恶性深、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必须依法从严惩治不给年少成为“免罪金牌”。“也不能一刀切”,他补充道。对于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或者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犯罪要依法适用非监禁刑、轻刑做到罪责刑相适应。 这次黄海龙代表在全国人大会议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要用法治力量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到综合办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更利六大保护相融互促这一点非常重要。他指出这既是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各类矛盾问题的汇集之处法院必须要发挥好审判职能作用通过依法办案及时发现落实中的突出、系统、普遍、源头性问题并与有关部门协调联动促进形成立体化全方位保护体系。 除了抓办案法院还得抓预防广西法院依托法治副校长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打造“壮志少年”法治宣传品牌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同时结合边境地区优秀民族文化习俗打造“边境特色法治课堂”让未成年人近距离感受法律威严自觉树立法治观念。 这个平衡点找得准不准直接关系到下一代能不能健康成长。“怎么才是真正的保护?”黄海龙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我们既要严惩严重犯罪不让年少成为“免罪金牌”;也要轻拿轻放初犯、偶犯不让牢狱之灾毁掉孩子的一生。“既要严格执法也要宽严相济”,这是他一直坚持的原则。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黄海龙给大家讲了一个例子:某个案子中的未成年被告人实施了非常残忍的行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而另一个案子里的孩子因为一时糊涂犯了错但经过教育改造后已经重新融入社会。“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什么?”他问现场的听众。“那就是没有最低的年龄只有最大的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