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启动溶洞垃圾污染专项调查 三年整治行动已清理固体废物逾3400万吨

问题—— 近年来,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处置现象多发,尤其在城乡接合部、行政交界地带以及山边水边岸边等区域更易滋生隐蔽性违法行为,造成环境风险隐患并衍生利益链条。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固体废物污染不同于大气、水污染的区域性或流域性特征,呈现“点多面广、隐蔽分散”的治理难点,部分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影响生活环境与公共卫生安全。

针对媒体反映喀斯特地貌地区仍存在向溶洞非法倾倒处置垃圾等问题,生态环境部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调查,进一步深化溶洞垃圾等固体废物污染排查整治。

原因—— 从供需两端看,固体废物产生量大是基础背景。

我国人口规模、产业规模体量大,固体废物总体产生量长期处于高位,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合计每年超过110亿吨。

与此同时,部分地区处置能力、收运体系和末端资源化利用水平与产生量增长不匹配,导致“产生—收集—运输—处置”链条中存在短板。

加之违法成本与隐蔽收益之间的失衡、跨区域转移规避监管等行为,使得少数主体铤而走险,把矿坑、沟谷、河岸、溶洞等隐蔽空间当作“低成本处置点”。

喀斯特地区溶洞分布广、地形复杂,也客观上增加了发现难度与监管压力。

影响—— 非法倾倒处置不仅破坏景观和生态系统,更可能带来长期隐患。

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易造成渗滤液污染,进入地下水系统后治理难度大;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旦混入倾倒链条,可能引发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扩散,甚至诱发环境安全事件。

对喀斯特地区而言,溶洞与地下河、泉域等水文系统关联紧密,污染可能通过地下通道扩散,影响饮用水安全与农业生产;同时,溶洞生态独特,垃圾堆积会破坏洞穴生境与地质遗迹价值,损害当地生态旅游与绿色发展基础。

更重要的是,非法倾倒往往伴随“黑色利益链”,对社会治理、市场秩序和公众获得感造成负面影响。

对策—— 为系统遏制非法倾倒处置问题,经国务院同意,生态环境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为期三年的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重点聚焦城乡接合、行政交界等区域,以及山边、水边、岸边地带和矿坑溶洞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生态环境部介绍,截至2025年底,全国共排查发现问题2.7万个,其中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问题分别占45%、33%和10%;已整改1.77万个问题,清理固体废物3460万吨。

针对溶洞这一“敏感点位”,相关整治已取得阶段性进展:排查6万多个溶洞,发现问题2435个,其中生活垃圾问题占93%;已完成整改2384个,清理处置垃圾等4.9万吨,部分溶洞逐步恢复自然风貌。

下一步,主管部门将持续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提高发现能力与取证效率,同时发挥群众举报、媒体监督作用,形成“技术监测+社会监督”的线索发现机制。

执法层面,将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行为,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固体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各环节的环境执法监管;对主观恶意明显、环境危害严重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典型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高压震慑。

治理责任方面,将进一步压实地方责任,定期调度各地排查整治进展,及时通报情况、强化预警、持续传导压力,并将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行为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要内容,推动属地监管职责落地落实,促进形成长效机制。

前景—— 从专项整治向常态治理推进,需要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延伸到“制度补短板、能力强支撑”。

一方面,随着遥感、无人机等手段普及,隐蔽倾倒的发现概率将提高,跨区域转运和夜间偷倒等行为将更难遁形;另一方面,治理成效最终要落在源头减量、分类收运、规范运输、合法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体系的完善上。

预计随着专项调查深入推进、典型案件查办和挂牌督办力度加大,违法成本将显著抬升,黑色利益链条面临更强打击压力。

对喀斯特地区而言,围绕溶洞、地下河等关键环境敏感点的专项调查与深化整治,有望推动形成更细化的风险清单和监管台账,促进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相协同。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保护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的紧迫任务。

从排查发现到整改处置,从技术手段到制度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了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随着三年专项整治的深入推进,特别是对溶洞等敏感区域的重点关注,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必将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绿色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