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全面振兴是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目标;然而,社会治安状况直接关系到乡村发展的稳定基础。中央农办主任韩文秀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没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乡村振兴就难以实现,这深刻揭示了社会治理与乡村发展的内在联系。 当前农村地区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矛盾纠纷处置不及时、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安全隐患排查不够深入等。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基层治理体系还需继续完善,预防机制还需进一步强化。为此,中央农办提出了系统的解决方案。 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源头治理。要把预防放在首位,调解放在前面,将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心理健康等问题最大限度地处置在源头、化解在基层。这个做法说明了预防优于处置的理念,有利于减少矛盾激化,维护基层社会和谐。 二是织密农村公共安全防护网,强化整体防控。要强化农村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深入打击农村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防范各类极端恶性案件的发生。这要求建立健全农村治安防控体系,运用基层派出所、村警务室等机构的作用,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防控格局。 三是统筹做好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化解重点领域安全风险。要加强涉险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对农村地区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这有助于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事件。 这些举措的实施将产生多上的积极影响。从短期看,有利于维护农村社会秩序,保护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从中期看,有利于营造稳定安宁的社会环境,为乡村产业发展、文化繁荣创造良好条件。从长期看,有利于推进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乡村全面振兴基础。 展望未来,平安法治乡村建设将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随着这些措施的加快,农村地区的治安防控能力将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将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足感将不断增强。
乡村全面振兴既要看产业兴旺、环境改善,也要看社会安宁、秩序井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把治安防控抓在经常,既是对群众最直接的民生承诺,也是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基础工程。以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托举振兴大局,才能让乡村发展更有韧性、乡村生活更有温度、乡村未来更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