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把那起发生在数年前的兰州“瓜农冲突致死案”一审给判了。法院认定两名被告人犯了故意杀人罪,一个判了七年六个月,一个判了四年九个月,还得赔偿民事损失。判完后,其中一个被告人当庭说要上诉,觉得自己是正当防卫,还质疑同案的另一个被告人有没有刑事责任能力。 这个案子是几年前街头执法的时候起的。据司法机关说,当时城管在整治占道经营,跟卖瓜的王姓父子三人吵起来,后来打起来了,结果一个城管被打死,两个人重伤。案子到了法院后,控辩双方就在两个关键问题上吵得很凶:一个是被告人是不是正当防卫,一个是他们到底有没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 审理的时候挺有意思的,关于那个被告人的精神状态鉴定结论老是变来变去。辩护方说这个人后来做了好多次精神鉴定,前面的结果和后面的不一样。最新的证据还显示他现在连话都说不明白了,生活也不能自理。辩护人就觉得得结合他的病理学特征重新看看他当时认不认识对错、能不能控制自己,这也是定罪量刑的大问题。 这个一审结果出来后,大家都在想行政执法规不规范、司法鉴定靠不靠谱、公民权利保没保住这些事儿。一方面反映出基层执法有时候解决矛盾的办法太少;另一方面也说明鉴定精神病这事儿挺复杂。这个案子从案发拖到现在一审宣判都好几年了,开了好几次庭才定下来。 民事赔偿那部分也给类似的冲突赔多少钱提供了个例子。针对这些问题以后该怎么办呢?有关部门可以在三个方面改进:第一是规范基层执法程序,给执法人员多上法治课和应对冲突的课;第二是让精神鉴定更科学透明;第三是多管齐下解决纠纷,别让矛盾越来越大。 司法机关在处理这类案子的时候要严格把握正当防卫的标准。要是碰上精神障碍的人也得结合医学鉴定和案情综合看,不能乱判。 现在被告人已经上诉了,二审就要开始了。上级法院得把一审的事实、证据还有法律适用都再仔细查查。这个判决不光关系到当事人的权益,以后类似的案子怎么判也会照着这个办。 长远来看,这案子能让执法和裁判体系变得更好。通过一个案子推动制度进步是很重要的路子。大家都盼着法院后面能实事求是、依法办事做个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