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误把23万货款转给a电梯公司

这事儿是去年3月份发生的,河南信阳有个叫牛女士的女同志,她本来是一家置业公司的总经理,年初刚把公司财务辞了,手头正紧。结果就在3月9日这一天,牛女士稀里糊涂把原本要转给广东一家电梯公司的23万元货款,转给了本地一家名字差不多的A电梯公司。等到牛女士发现转错了账时已经过了一个小时。 她赶紧报了警,A电梯公司的法人田某当时在电话里答应得好好的,说等回郑州公司核实一下转账信息,确认错转的话立马把钱退回来。谁知道这一拖就是半个多月。牛女士出示的聊天记录显示,田某先是说自己不在郑州没带U盾,后来又改口说3月12日回郑处理。可等到3月13日记者去采访时,田某那边的钱还是没退回来。 牛女士提到这家A电梯公司最近不太平。据天眼查显示,这家公司早在2025年就被昆山市法院和深圳坪山区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了,田某本人也被限高了。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牛女士心里更慌了。因为她的公司最近经营压力特别大,这笔钱是好不容易才凑出来的。在律师的建议下,她3月10日就把律师请了过来。律师给她起草了一份起诉状,理由是不当得利。起诉状里写得很清楚:原告在经营过程中误把232000元货款打到了被告账户上,原告根本不欠被告任何钱,联系对方退款对方却拒绝退还。 说到这里得提一下2023年的情况。当年11月16日的时候,置业公司和A电梯公司还有过业务往来。牛女士当时按约定给对方转了40万元货款作为电梯款。结果因为对方一直没发货,置业公司忍无可忍在2023年12月11日把合同给解除了。现在这笔23万元的账是牛女士着急要回来的钱,她已经起诉了A电梯公司还有法人田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