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住在南京的夫妻欠下了2.4亿元人民币的债务。为了逃避还债,他们把这笔钱转移到了英国,并办理了移民手续。他们以为这样就能高枕无忧,完全没把债主放在眼里。然而,债主并没有放弃,他追到了英国,向英国法院提起诉讼。最终,他赢得了官司,冻结了这对夫妻在英国境内所有价值2.4亿元人民币的财产。 以前我对海外追债不太了解,总以为没有司法互助协议就无法追回欠款。直到我遇到一个南京的观众,他找我介绍一位温哥华的律师,因为他遇到了一个跨国追债的诉讼。钱已经被转到了温哥华买了一套房子。我介绍了一位律师给他,他说这次官司可以打赢。尽管中国和加拿大之间没有司法互助协议,但是你可以拿着南京法院的判决到温哥华重新立案、重新诉讼。虽然材料需要翻译成英文,但南京法院的判决书成了重要证据,证明翻译后的原始材料是可靠的。 现在中国已今非昔比。有位入了美国籍的华人在中国做生意赚了钱,后来不想回美国了。他有一笔钱存放在香港银行,并被美国国税局发现并起诉到中国法院。这个案例让我想到了以前有些流传的错误观念:“如果国内犯了事就赶紧跑”。但现在情况不同了。不管你是欠了债还是背了刑事责任,都跑不掉。 我在新西兰也遇到过类似例子:一位曾在中国国企担任高管的人贪污后逃到了新西兰并入籍。后来中国政府通知他回去协助调查。虽然没有起诉他也没有任何案件,但是新西兰政府出面找他约谈后,他最终主动回中国配合调查。 这些例子表明全球协作在民事和税务领域都已经非常重要。虽然政府间可能有博弈,但是法院与法院之间以及税务局与法院之间互相给面子。没有一个国家愿意背负“窝藏罪犯”或“保护黑钱”的恶名。 所以说还是老老实实把事情解决干净再考虑移民吧。毕竟不管你怎么跑都逃不过法律制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