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则消息让动物保护圈沸腾了。这次消息还是农业农村部官网发出的,他们印发了22个动物检疫规程。其中一个规程里,明确把狗和猫列为非食用动物。这就给猫狗贴上了“不可食用”的标签,让大家看见了餐桌上的法律红线。根据《食品安全法》,狗和猫被认定为非食品原料,任何以食用为目的的屠宰、贩卖都属于违法行为。《动物防疫法》也再次强调,未经检疫的猫狗不能上市销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也把这些规定纳入其中。违法成本可是很高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屠宰、运输或贩卖狗和猫的行为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许可证和行政拘留等处罚。如果偷狗者用撬锁或下药的手段获取猫狗,还有可能触犯盗窃罪或抢夺罪。如果还有人使用毒针或投毒的方式抓捕流浪猫狗再进行贩卖,一旦出现人员中毒,就可能面临刑事风险。面对非法运输狗和猫的情况,我们要学会保护自己。举报时需要先检查车辆是否具备“三证”:来源票、检疫票和备案车。如果缺乏这些证件,就可以直接拨打12328或前往当地农业农村部门举报。如果怀疑有偷盗或毒杀行为,直接拨打110报警即可。举报时记得保留照片、视频和票据等证据方便后续跟进。对于贩卖狗肉的餐馆,我们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监督和举报。首先要盯紧“两证一芯片”,即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芯片信息。如果发现自家走失狗的芯片出现在店内,拍照留存就是铁证。总之,“非食用”身份给了狗和猫很大的意义,也为后续立法奠定了社会基础。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利用现有法律条款,把每一条红线守住。只有当违规成本高到让偷狗者肉疼,举报通道顺畅到让路人都能伸出援手时,文明才会真正向前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