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中院创新刑事涉案财物处置机制入选山东法院十大品牌案例

山东省法院日前召开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25年度"鲁法品牌"十大典型事例。其中,滨州中院刑事涉案财物处置领域的创新实践获得认可,其探索的诉讼化处置模式成为全省法院司法改革的重要成果。 刑事涉案财物处置涉及被害人权益保护、市场主体财产安全和司法公正实现等多个维度,长期以来存在处置不规范、权属认定困难等问题。滨州中院将该工作作为深化司法改革的重要课题——通过系统性、创新性的举措——逐步建立起规范化的处置体系。 在建章立制上,滨州中院邀请专家学者进行现场论证指导,制定了刑事案件涉案财物办案指引和处置规程等系列文件,为规范处置奠定了制度基础。这些文件针对涉案财物的移交、管理、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每一步骤都有据可循。 联合推进上,该院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与监察、公安、检察等部门形成常态化沟通机制,共同研究涉案财物处置中的疑难复杂问题。通过这种多部门协作,滨州中院已推动解决54个对应的问题,形成了"法院主导、多方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提高了处置效率。 权利保障上,该院制作了涵盖5个阶段50个环节的刑事涉案财物处置流程图,将整个处置过程可视化、规范化。通过深挖涉案资金流向、精准认定赃款赃物,该院着力解决了查控不规范、移送不全面、权属认定难、救济缺渠道、退赔返还难等系列问题,最大限度地挽回被害人损失。 滨州中院的创新实践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诉讼化处置模式。在这一模式下,侦办机关独立立卷、检察机关专门审查起诉、法院庭审单独调查辩论,使涉案财物处置的每个环节都纳入诉讼框架,确保了程序的规范性和权利救济的充分性。这一做法突破了传统行政化处置的局限,将司法权的制约机制引入涉案财物处置全过程。 该院的相关经验已获得广泛认可。其理论研究成果被《法治日报》刊发,实践做法被《人民法院报》报道,为全国法院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参考。省人大代表、律师界人士对这一创新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它既维护了司法公正,又守护了市场主体与群众的财产安全。 从更深层的意义看,滨州中院的探索反映了当代司法改革的重要方向。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将行政性事务纳入诉讼框架进行规范,表明了对法治原则的坚守和对权利保护的重视。这种做法有助于提升司法的规范性和公信力,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刑事财物处置直接影响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感受。推动处置诉讼化改革,是用严格程序约束权力、用透明规则保障权益的有效途径。规范操作、加强协作、完善救济,既能有力追赃挽损,又能让权利保护更具温度,为法治建设提供可推广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