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搞虚假诉讼,除了得赔受害人的钱,那些跟他一起做坏事的第三人,一样跑不了

周军律师今天和大家聊聊这个事儿。咱们说最高院给出的答案是,要是有人搞虚假诉讼,不光得赔受害人的钱,那些跟他一起做坏事的第三人,一样跑不了。就在最高院的那个典型案例里,《张某某诉田某某、朱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里,法院就说得很清楚了:你要是因为恶意串通把债权人的钱坑了,那就是共同侵权,得连带着一起赔。所以啊,咱们得明白一点,赔偿的主要目的就是把受害人的损失全部填平,包括直接丢了的钱和打官司花的那些冤枉钱。 咱们具体来数数看。像那个被执行人跟第三人联手,伪造个200万元的假债权,拿着调解书就把房子先拍了。这下好了,真债权人手里的150万元本金和利息全打水漂了。这就是最直接的损失,法院肯定会一分不少地给赔上。还有一种情况是房子被误判查封给卖了,或者车被抵债了。这时候就得按房子当时的实际价值和卖出去的那个差价来算,或者干脆按房子值多少钱直接赔给受害人。 要是因为资金被冻住没法用了,或者为了打官司借了高利贷吃利息亏了,这种资金占用的损失也得算。这时候利息一般是按LPR四倍来算的。另外还有像税费没交齐的损失、公司因为没钱周转导致的停业损失,只要证据确凿能证明是虚假诉讼导致的,也得赔。 除了赔钱,打官司花的那一大笔律师费、误工费、跑法院的交通费、鉴定费等等这些维权费也是可以主张的。要是证据不足或者程序不对,很容易就把案子给打输了。所以周军律师建议大家碰上这种事儿赶紧找专业律师咨询一下,别自己瞎折腾到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