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权威是法治建设的基础;2025年以来,黄山市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上采取了系统性举措,通过依法打击、行政处罚、澄清正名等方式,有力捍卫了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 暴力袭警是对执法权威最直接的挑战。黄山公安机关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打击。2025年8月8日,曲某某在派出所调解期间辱骂殴打民警;2026年1月14日晚,歙县公安局徽城派出所民警处置酒后纠纷时,依法传唤程某某进行调解,期间程某某暴力掌掴执行职务的民警,致其面部受伤,经鉴定构成轻微伤。两起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迅速立案,督审、法制同步介入,第一时间固定证据、查清事实,积极启动"刑拘直诉"程序。最终,祁门县、歙县人民法院分别以袭警罪判处曲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程某某拘役三个月,有效形成了对此类犯罪的震慑。 对于尚未构成犯罪但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同样依法予以行政处罚。2025年4月22日,孙某某在民警处置其丈夫违法行为时以拖拽方式阻碍执法;同年8月6日,叶某某在民警处置阻工案件时以踢踹、撕咬方式阻挠执法。黟县公安局、黄山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两人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树立了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导向。 维护执法权威的同时,黄山市公安机关也重视为受到不实举报投诉的民警、辅警澄清正名。全市督察部门对每一起投诉举报快速核查、实事求是。2025年,共为受到不实举报的民警辅警公开澄清事实35人次,颁发《公安维权正名通知书》33份。针对群众投诉"黄山风景区公安局南大门派出所泄露游客信息""休宁县局交警大队民警态度恶劣"等情况,经严格核查证明均属不实后,督察部门第一时间向被投诉单位和个人发放通知书,公开澄清事实、恢复名誉,让民警能够放下包袱、依法大胆履职。 这若干举措充分表明了黄山公安机关既坚决打击侵权违法行为,又切实保护民警合法权益的担当。通过依法维权、公正处理,既维护了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也更规范了执法行为,推动了法治建设的加快。
执法的尊严需要制度捍卫,更需要全社会共同守护。黄山警方的维权实践表明,唯有坚持对违法者的刚性约束与对执法者的柔性保护并重,才能实现"警权民权双向保障"的良性循环。这既是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