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张艺谋为了拍《红高粱》,拿着找肥臀的选角令满中国戏曲学院转悠。谁能想到,他一眼就相中了史可。这个姑娘的身段,简直就是莫言笔下那个九儿的化身。不过,当时姜文顶了原定男主的位置。他和史可站在镜头前,张艺谋皱起了眉头,觉得两人气质像兄妹,少了点黄土高坡上那种生猛劲儿。这时候,巩俐裹着棉袄出现在他眼前,顾长卫在镜头后夸她这张脸能“吃光”。结果,《红高粱》的主角换成了巩俐和姜文。 虽然错失了《红高粱》,但史可却成为了赢家。她没闹脾气,转身接了投资400万的电影《杀手情》,比起《红高粱》的50万片酬翻了八倍。当时她心里想:钱多事少离家近,这样的机会难道不香吗?但真正让她彻底翻身的是20年后的瑞士之行。2000年,她去瑞士散心时认识了一个叫柯里泽的金融分析师。这个瑞士男人追她追得很疯狂,直接倒插门来北京。婚后更是把所有家务都揽下了,还把钱和精力都花在给史可做营养餐上。 反观前夫黄小茂,1999年和李静闪婚后就把“离婚”挂在嘴边。而史可嫁给柯里泽后享受着被宠爱的幸福生活。60岁的时候还能在《大河之水》里演国税局局长,脸上带着从容的皱纹。 我认为史可的“错过”才是顶级操作。她没有被女主角的执念困住,反而在复杂的情况下做出了最划算的选择。现在回想起来那些为她没红而惋惜的人可能没算清楚:当巩俐在戛纳红毯上拼搏的时候,史可在瑞士大宅种的花正开得比聚光灯还要艳丽。 所以你觉得是抓住机会重要还是放过机会更聪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