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科技向善也需要法治这个后盾呢?

谁能想到科技向善也需要法治这个后盾呢?话说就在3月9日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工作报告里专门提到,咱们得坚决依法规制,好让科技好好向善发展。你看现在人工智能这技术发展得这么快,要不是张军这个话定了调子,大家心里肯定没底。其实科技本身是个中性的东西,好坏全看用的人怎么弄。拿互联网来说,本来是为了让大家日子过得更方便、经济更好,但你再看看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报告,去年光是起诉用网络搞犯罪的就有18.2万人。 现在智能驾驶这些新技术正忙着往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钻,虽然带来了好多好处,但泥沙俱下的事儿肯定少不了。就说那个醉酒后用智能驾驶算不算违法吧?最高法院专门通过指导性案例给了答案:车载辅助驾驶系统绝对不能把驾驶员的位置给顶了,哪怕喝醉了用这个功能,还是得承担法律责任。所以说法律必须得盯着技术跑,别缺位也别越位。没有规矩的技术瞎跑肯定容易出乱子;但管得太紧又会把创新的活力给活活掐死。 你再看最高法院报告里那个特别有代表性的例子就知道了:某家做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服务出了点小差错,研发者也尽力把该注意的都注意到了,而且也没给原告造成实际损害。这种情况下法院最后判定不构成侵权。这就是准确把握科技创新“容错”空间的结果,其实也就是“坚决依法规制”的另一面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