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重拳整治网络餐饮食品安全 两项新规织密"舌尖安全"防护网

网络餐饮和网售食品已成为我国食品消费的重要渠道。

据中国餐饮业年度报告数据,外卖市场规模已占餐饮行业总收入的四分之一左右,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然而,这一快速发展的业态也暴露出不少问题。

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部分外卖商户存在虚假地址、虚假照片、虚假资质等现象,严重威胁消费者食品安全。

同时,现行法律法规对网络食品销售平台企业的具体管理责任规定不够细化,相关要求与网络销售实际情况适配度不高,导致企业无章可循、监管无法可依的问题较为突出。

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网络食品经营的特殊性。

相比传统餐饮和食品销售,网络业态具有跨地域、链条长、参与主体多等特点,使得责任界定和监管执法面临新的挑战。

特别是在跨地域经营中,平台注册地与违法行为发生地往往不同,容易产生监管权属争议,影响执法效率。

此外,平台对入网商户的审核把关不严、信息公示不透明、风险管控不到位等问题,直接削弱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为解决这些问题,市场监管总局专门制定了两项新规。

《网络餐饮监管规定》明确要求外卖平台做到"备案即担责、上线即受管、经营即履责",细化了平台对商户资质审核、信息公示、过程管控、问题处置等全链条的管理责任。

规定要求商户必须具备真实的实体经营门店,对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商户要设置专门标识,进一步强化了平台在信息报送、数据共享、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定责任,同时大幅提升了平台和商户的违法违规处罚力度。

《网络食品监管规定》则从平台提供者、入网食品销售者、监管部门三个方面入手,围绕"责任""协同""执法"三个关键词,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在督促平台企业落实管理责任方面,聚焦"谁来管"明确三方管理责任,聚焦"管什么"明确严把入网审查、严格风险管控、加强选品推介三项内容,聚焦"怎么管"明确实施风险清单管理、建立制度机制、强化工作协同三项措施。

在督促入网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方面,重点提出入网资质要真实有效、网售行为要依法合规、信息公示要全面透明、风险防控要全程贯通四个方面的要求。

两项新规还创新了监管模式。

在属地管辖原则的基础上,引入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管辖权,形成"住所地管辖为主、违法行为发生地省级管辖为辅"的权限划分模式。

这一创新既遵循了"谁注册、谁监管"的基本原则,确保平台主体责任监管的连续性,又赋予违法行为发生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直接管辖权,有效破解了跨地域监管中的"管辖权争议"难题。

为确保新规落地见效,市场监管总局将于今年三月起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网络食品、保健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平台违法行为和违法广告行为。

通过查处违法案件、治理乱象问题、清理违规主体、曝光典型案例、推广经验做法、建立制度机制等措施,进一步规范网络食品销售市场秩序。

从线下到线上,食品安全的底线标准不能“打折”。

两项新规的出台,释放出以制度约束纠偏行业激励、以协同执法提升治理效能的明确信号。

让“看不见的网购”变得“看得见、管得住、追得清”,才能在新业态快速发展中稳住民生信心,推动网络消费在规范中做大、在安全中走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