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一方擅赠共同财产引发返还纠纷:海南法院二审促成部分返还救治资金

这起案件折射出当代家庭生活中较为突出的矛盾。据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介绍,阿娇与老王自1993年登记结婚以来共同生活三十余年,育有5名子女。2024年12月,老王突发疾病住院,阿娇在处理涉及的事务时发现:老王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小敏保持不正当交往,并在小敏并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转账、购物等方式表达“示爱”,陆续将夫妻共同财产31万余元赠与小敏。

本案通过调解实现妥善化解,既为困难家庭争取到部分救治资金,也传递出清晰的司法导向:婚姻关系中的财产权利受法律保护,不得任意侵害。在民法典实施背景下,如何在夫妻共同财产共治原则与交易安全之间把握尺度,仍有赖于司法实践完善。案件亦提醒公众,绕开配偶处分大额共同财产的行为,可能面临相应法律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