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事关劳动者切身权益与企业用工秩序,是社会治理中最易牵动民生、影响预期的矛盾类型之一。近年来,随着产业结构调整、用工形态多样化以及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工资报酬、解除劳动关系、工时休假、社会保险等领域纠纷易发多发。如何矛盾萌芽阶段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成为提升治理效能、稳定社会预期的重要课题。 基于此,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等部门印发通报,对2025年度工作突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和人员予以通报表扬。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幸福人民法庭副庭长章鹏飞获“工作突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称号,体现出当地在劳动争议源头治理、前端化解上的探索成效,也发出持续强化协同治理的政策信号。 问题哪里,治理的着力点就在哪里。劳动争议往往特点是“事实繁、情绪重、时间紧”:一端关乎劳动者收入与生活安排,另一端涉及企业生产经营与人力成本控制;处理不当,容易从个案纠纷演变为群体性矛盾,影响企业稳定和区域营商环境。基层法庭作为联系群众最直接的司法单元——既要依法定分止争——又要在程序、效率与社会效果之间寻求平衡,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事了人和。 从原因看,劳动人事争议的高发与经济社会运行中的多重因素叠加有关。一上,新就业形态、灵活用工比例上升,使劳动关系认定、管理边界划分更为复杂;另一方面,部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执行、薪酬支付与社保缴纳等环节存在不规范问题,容易埋下风险隐患;同时,个别劳动者对法律程序和证据规则了解不足,诉求表达容易情绪化、碎片化,增加调解与裁判难度。针对这些“结构性矛盾+个体差异”的现实,基层调解需要更强的专业能力、更细的沟通方法和更实的协同机制。 此次受到表扬的章鹏飞长期在基层一线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强调在坚守法理底线基础上注重释法说理、化解对立情绪。据了解,幸福人民法庭把劳动纠纷前置化解作为重要抓手,注重发挥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机制作用,通过便捷高效服务减少当事人维权成本,推动更多纠纷在基层得到实质解决。这种做法的意义不仅在于“少打官司”,更在于通过规则明确、程序顺畅的方式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引导企业规范用工,从源头上降低纠纷发生率。 影响层面,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质效直接关系社会稳定与经济运行。一是对劳动者而言,纠纷及时化解有助于尽快恢复生活秩序,减少时间与经济成本;二是对企业而言,规范化、可预期的争议解决机制有助于稳定用工队伍、降低经营风险;三是对治理体系而言,基层依法治理能力提升能够增强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促进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靠法的社会氛围。特别是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过程中,劳动关系的稳定性是重要的“基础变量”。 对策上,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需要在“机制建设”和“能力建设”上同步发力。其一,强化联动协同,推动人社部门、法院、工会、仲裁机构、行业协会等资源同向发力,形成信息共享、风险预警、联合调处的工作闭环;其二,做实诉源治理,把调解贯穿争议处理全过程,完善诉前调解、速裁快审、司法确认等衔接机制,让当事人既能便捷维权,也能实现结果落地;其三,注重普法与用工指导,通过典型案例释法、企业合规培训、劳动合同与制度建设指导,减少“因不懂法而违法、因不规范而生争”;其四,提升基层专业化水平,完善调解员队伍建设与培训体系,推动调解工作更精准、更耐心、更可复制。 前景判断上,随着劳动用工形态持续变化,劳动争议类型仍可能呈现多样化趋势,基层治理既面临压力也蕴含提升空间。以先进典型为牵引,持续完善多元解纷体系,推动司法服务向基层延伸、向源头发力,将有助于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萌芽状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表示,将以此次通报表扬为契机,深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深化多元解纷机制,为辖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提供更坚实法治保障。
章鹏飞获表彰既是对个人工作的认可,也表明了基层司法为民的成效。在新时代背景下,基层法庭正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