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检察机关创新普法模式 推动生态环境法典精神扎根基层

问题——基层生态保护“最后一公里”亟需法治支撑。 秦巴山区与库区交织地带,生态资源丰富,但部分地区仍存在禁猎禁捕意识不强、非法捕猎交易更趋隐蔽、对生态损害后果认识不足等问题。生态环境法典的通过,为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更系统的制度框架。如何让法典精神尽快落地,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成为基层法治建设必须面对的课题。 原因——立法新部署与区域使命叠加,推动检察履职加速转型。 十堰地处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也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生态安全关系“一泓清水永续北上”。在该背景下,法典制度的普及不只是一般意义上的普法宣传,更直接服务于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等治理任务。,生态司法实践显示,单靠处罚难以从根本上遏制破坏生态行为,办案必须同步推进教育引导与修复治理,形成“以案促治”的效果。基于治理需求与立法契机的双重推动,十堰检察机关统筹学习宣传与履职办案,推动制度优势更快转化为治理效能。 影响——“庭审课堂+板凳会”让法治理念入脑入心。 竹溪县一处村委会广场上,一场巡回庭审吸引村民旁听。该案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涉及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庭审中,公诉人围绕事实证据与法律适用进行举证质证,并在法庭教育环节结合生态环境法典对应的理念与规定,用通俗语言讲清破坏生态的现实危害与法律后果,让群众把“哪些不能做、做了会怎样”听明白。3名被告人当庭表示悔罪,自愿认罪认罚,并承诺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庭审结束后,检察干警与村民开展“板凳学习会”,围绕秦巴山区常见野生动物种类,解读禁猎禁捕、生态修复等制度要点,把抽象条文转化为看得见、用得上的生活规则。实践表明,巡回庭审既是司法活动,也是公开透明的法治教育,有助于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 对策——多点布设阵地,形成“办案+普法+修复+协作”链条。 生态环境法典通过后,十堰检察机关以基层需求为导向,推动学习宣传向更多场景延伸。茅箭区检察院依托赛武当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检察工作站,组织驻点公益诉讼检察官面向护林员与周边群众开展专题讲座,将保护区一线人员纳入培训重点,强化源头防控。丹江口市检察院“小水滴”志愿服务力量走进乡村农户,开展入户宣讲,把法治课堂搬到群众家门口。世界水日期间,十堰市检察院组织干警在社区、广场集中宣传,通过案例讲解、法律咨询、展板展示等方式,围绕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内容答疑解惑,提升公众参与生态保护的自觉性。 在履职机制上,十堰检察机关强调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协同发力:一上依法惩治破坏生态资源犯罪,保持司法震慑;另一方面通过公益诉讼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压实修复责任,促进从“事后追责”向“系统治理”延伸。通过将普法融入办案流程、将修复责任纳入处理方案、将协作机制嵌入治理链条,逐步形成生态保护的法治闭环。 前景——以法典实施为牵引,生态检察将从“个案推进”走向“综合治理”。 随着生态环境法典相关制度更落地,生态司法的规范化、系统化水平有望持续提升。对十堰而言,围绕水源地保护与秦巴生态屏障建设,检察机关加强案件办理的同时,还需在风险预警、跨区域协作、生态修复效果评估、公众参与机制诸上继续探索,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治理经验。把法治教育做在前端、把协同治理做成常态、把修复治理落到实处,将有助于降低破坏生态行为发生频次,提升整体治理韧性。

生态保护不是一蹴而就,法治建设也需要长期坚持。把法典条文讲到群众身边、把庭审现场搬到乡村一线、把修复责任落实到具体行动,既强化了法律约束,也凝聚了守护绿水青山的社会共识。随着制度健全、协同治理持续推进,法治将更有力守护秦巴山水、护航核心水源区,让生态优势更稳定地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