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超"十四五"目标 生态治理成效显著

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海洋生态保护工作成效,标志着该省在"十四五"期间海洋环保工作取得重要突破。

据介绍,2025年全省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1.2%,这一成绩不仅超过了规划目标5.2个百分点,也体现了广东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坚实步伐。

从历史纵深看,这一成就的取得并非朝夕之功。

"十四五"时期全省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平均值较"十三五"时期提高了9个百分点,说明广东海洋生态环保工作已经从被动应对转变为主动改善,形成了稳定向好的发展态势。

这背后反映的是全省上下对海洋生态保护的持续投入和系统推进。

入海排污口的科学管理是改善海水质量的重要抓手。

广东基本完成了全省大陆岸线及有居民海岛岸线的入海排污口排查工作,对9900多个入海排污口实行"一口一档"的动态管理制度。

这种精细化管理模式确保了对陆源污染物入海的有效控制。

其中,珠江口海域的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江门等六市实现了入海排污口整治率100%的目标,成为全国同类工作中的先进典范。

污染源削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广东以入海河流总氮削减为切口,推进珠江口邻近海域综合治理攻坚。

2025年,纳入国家考核的入海河流断面总氮浓度较2020年均实现了负增长,这表明通过科学治理,污染物浓度呈现逐年下降的良好态势。

珠江口邻近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达到73.9%,顺利完成了"十四五"时期的攻坚目标,为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环保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美丽海湾建设成为推进海洋生态保护的重要载体。

广东将其作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和粤港澳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的重点任务。

深圳大鹏湾和大亚湾、汕头青澳湾、珠海万山群岛海域获评国家美丽海湾优秀案例,湛江金沙湾、博茂港湾建成国家美丽海湾。

这些示范项目的建设经验已在全省推广,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海湾保护模式,惠州大亚湾(惠东段)等9个美丽海湾建设经验在全省各地得到应用。

海洋垃圾治理实现了从被动清理向主动防控的转变。

广东逐步构建了海洋垃圾"监测—巡查—通报—清理—复核"的闭环管理链条,推动沿海各地建立健全海洋垃圾治理长效机制。

通过多元化宣传和志愿净滩活动,海洋垃圾防控实现了从政府主导向全民参与的转变,形成了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海洋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调统一是当前工作的重要特点。

广东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用,精准服务海洋重点项目环评办理,引导现代化海洋牧场和海上风电等项目的合理开发利用。

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审批效率,2021年以来全省共批复300多个海洋产业项目,涉及总投资额超过3500亿元。

这说明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非对立关系,而是可以实现有机统一,为培育海洋新质生产力提供了有力支撑。

海洋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空间,也是必须守护的生态家园。

广东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跃升至91.2%,既是持续攻坚的阶段性成果,也是一份面向未来的责任清单。

唯有坚持陆海统筹、系统治理和绿色转型,久久为功守住生态底线,才能让“更清的海水、更美的海湾、更净的海滩”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底色,为海洋强省建设注入更稳固、更长远的生态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