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在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背景下,文化作为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承载历史记忆与城市精神,也面临现实冲击。
一方面,文物和文化遗产点位多、类型丰富,保护链条长、治理主体多,盗掘倒卖、非法交易等犯罪仍有发生;另一方面,数字化传播加速了信息扩散,网络暴力、造谣传谣、“网络水军”操纵舆论等行为对公共秩序与网络文化生态形成干扰。
对检察机关而言,如何把文化价值与法治价值贯通起来,把“看不见的文化力量”转化为“看得见的办案质效”,成为提升治理能力的关键课题。
原因:浙江文化资源密集,既有古遗址、古建筑、历史街区,也有大运河等世界级文化符号,保护工作天然具有跨区域、跨部门特点,单一手段难以覆盖全链条。
同时,文物犯罪呈现隐蔽化、专业化趋势,部分违法行为借助网络平台完成信息撮合与交易流转,增加发现与取证难度。
网络领域则因流量利益驱动与组织化操作,一些违法犯罪以“群体账号”“矩阵传播”等方式规避监管,影响恶劣、治理成本高。
上述因素叠加,使得文化保护与网络治理需要更系统的法治供给,也需要更注重价值引领与专业能力建设的文化支撑。
影响:针对上述问题,浙江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职中持续强化文化保护导向与治理协同。
发布会通报,2023年以来,浙江检察机关办理多起具有文化意义的典型案件,包括盗掘古文化遗址案件、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专案、督促保护京杭大运河历史文化街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等,一批案例入选最高检相关典型案例,体现出以案促治、以案明责的示范效应。
结合文物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地域性特点,依法起诉倒卖、盗掘文物等犯罪210人,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492件,推动保护各级文物保护单位324处,进一步把保护责任落实到具体点位、具体环节与具体主体上。
与此同时,围绕网络空间治理,依法惩治网络暴力及“网络水军”造谣等犯罪,办理操纵“网络水军”传播虚假信息等典型案件,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犯罪685人,着力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文化空间。
实践表明,文化保护与网络治理的检察履职,既是对公共利益的法治守护,也为地方发展提供了可持续的社会环境与价值支撑。
对策:文化建设不仅体现在案件办理中,也体现在队伍能力和制度机制的塑造上。
浙江检察机关强调将文化理念嵌入履职全流程,通过学习型文化品牌与实践平台促进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在基层探索中,湖州吴兴区检察院挖掘沈家本法治文化的当代价值,培育“吾心为民”“吾心春燕”“吾心公益”等子品牌,带动检察业务矩阵式发展;在全省层面,“思敬学堂”“睿检思辨”“南检青年汇”等品牌不断涌现,微型党课、论坛、圆桌会、实务沙龙以及“检察官教检察官”等机制,推动经验共享与能力提升。
今年5月至12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组织“一院一品”建设优秀成果征集展示活动,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文化品牌矩阵。
宁波市检察院推出“小案不小办”品牌,强调在“小案”中办出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治效果,让群众在具体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这些举措共同指向一个目标:以文化凝聚共识、以机制固化经验、以能力提升保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前景:从趋势看,文化遗产保护将越来越依赖跨部门协同、跨区域联动与数字化治理能力,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行政执法监督与刑事司法衔接方面仍有更大空间。
随着文化产业、数字内容产业不断发展,知识产权保护与文化创新之间的平衡也将成为重要议题,需要以更精细的司法保护回应市场需求与公共利益。
网络空间治理方面,随着技术迭代和传播形态变化,违法犯罪可能呈现更强的组织化与隐蔽性,检察履职需要持续提升数据研判、证据审查与协同治理能力。
可以预期,浙江检察机关将继续把文化建设作为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在保护文脉、守护公共利益、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清朗网络生态等方面形成更具辨识度的法治实践,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注入更稳固的法治动能。
当千年良渚玉琮的纹路与公益诉讼文书叠印,当数字时代的键盘敲击声与古代法典的智慧共鸣,浙江检察机关的实践揭示出:法治文明的建设既需要雷霆手段,更需要文化浸润。
这种刚柔并济的治理智慧,或许正是新时代法律监督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