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现代社会如何秩序与自由之间建立可持续的连接机制 在社会转型加速、人口流动与职业分化加深的背景下,个人的归属感、公共生活的稳定性以及资源配置效率之间的张力日益凸显;传统以血缘、地缘和习俗维系的关系网络在城市化与市场化中被削弱,而以契约与规则为基础的现代社会尚需继续完善社会信任与公共参与的制度土壤。如何让个体在获得自由选择的同时不陷入原子化,让公共治理在提升效率的同时不压缩社会空间,成为多国共同面对的现代性课题。 原因——“共同体—社会”二分难以覆盖工业文明中的组织化现实 滕尼斯在《共同体与社会》中以“本质意志”和“选择意志”为线索,揭示了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两种基本结构:前者强调熟人关系与习俗秩序,后者依托契约、分工与理性规则。这个框架为理解现代化提供了重要起点,但其观察重点多落在宗族、村落、行会等“小共同体”的变迁,对工业化进程中迅速扩张的各类现代组织关注不足。 随着工厂制度、公共服务体系与现代管理方式兴起,企业、医院、学校、军队、社团等组织成为连接个人与公共生活的重要中介。它们既不同于基于情感与传统的共同体,也不等同于依靠自发结社与公共规则运行的社会,而是通过目标、制度、层级与流程,把分散个体纳入协作系统。在这一意义上,仅以“共同体与社会”的二元对照,难以解释现代秩序的真实结构与运行逻辑。 影响——组织化提升效率,也可能挤压社会空间并放大治理风险 有关研究指出,组织的扩张在历史上大幅提升了资源动员能力与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使效率与秩序得以与一定程度的个人自由并存。近代西方在大型公司兴起的同时发展社会民主制度,某种程度上也与组织化社会的成熟相互支撑:组织提供稳定岗位与分工体系,社会提供公共讨论与权利保障,两者相互制衡。 但另一上,组织也可能走向“目的凌驾于人”,出现规则僵化、权力内卷与责任外推等问题。当组织逻辑过度扩张,个人的尊严与创造性容易被流程化、指标化吞没;当组织替代社会成为主要公共通道,社会自组织能力与公共参与空间可能被挤压,进而影响社会韧性与创新活力。由此可见,组织不是越强越好,关键于边界清晰、权责匹配与价值校准。 对策——在中国语境中推动“三种秩序”分工协作、各守边界 把视角转向中国,一些研究强调,中国历史上更突出的并非“小共同体”自治,而是以编户、保甲等方式形成的强整合结构,个人与家庭在较长时期内被嵌入高度组织化的行政网络。这种“大共同体”特征在维护统一与动员能力上曾发挥作用,但也容易压缩社会自发组合与基层自治成长的空间。近代以来,市场扩展与国家建构的双重冲击下,宗族复兴、商会兴起、行业组织重建等现象与现代社会要素同步出现,显示出更为复杂的并置与博弈。 面向当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在共同体、社会与组织之间建立更稳定的分工关系: 一是重视共同体的正向功能。共同体能够提供互助网络、情感支持与日常秩序,是基层治理的重要资源。但要防止其越界为封闭排他、以人情替代规则,关键是厘清其与市场公平、公共服务以及基层民主程序的边界。 二是拓展社会的公共空间。社会的要义在于以规则、权利与公共讨论为基础的开放领域,应通过更完善的法治保障、协商机制与公共服务均等化,培育稳定预期与社会信任,提升社会自我调节能力,避免公共事务被单一逻辑垄断。 三是提升组织的治理质量。组织是效率工具而非价值终点,应强化目标透明、程序正当、责任可追溯,鼓励多元主体参与监督与评估,防止“以管理替代治理”。在公共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运行中,要更加注重人的发展、职业尊严与合理激励,避免将个体简化为指标与成本。 前景——以制度化边界促进互补共治,为高质量发展注入韧性 展望未来,随着数字化转型、人口结构变化和城市群发展推进,组织化程度还将继续提高,社会结构也将更加分层与多元。越是在这种情况下,越需要在制度层面处理好三者关系:让共同体更有温度但不封闭,让社会更有活力且更守规则,让组织更有效率并尊重人。 从治理实践看,基层治理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完善、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发展、社区协商平台建设等,都可以成为三种秩序协同的具体抓手。通过明确权责边界、完善法治框架与优化公共参与机制,既能提升治理效率,也能增强社会韧性,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制度支撑。
重读滕尼斯与德鲁克的意义在于为现实治理提供参照——让共同体回归互助本质,社会保持开放,组织服务于公共目标。唯有将秩序置于恰当位置,现代化才能在效率与公平、活力与稳定间找到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