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信用中国公示信息显示,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清新住建罚字﹝2025﹞7号)认定,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在相关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互相串通投标行为。
该行为触及招投标活动的底线规则,直接破坏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也损害了其他投标人依法参与竞争的权利与机会。
依据处罚决定,监管部门对企业处以中标合同建安费价款(180143774.87元)千分之六点五的罚款,计1170934.54元。
原因:从制度设计看,招投标制度旨在通过市场化竞争配置工程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然而在现实操作中,工程建设项目金额大、链条长、参与主体多,容易滋生通过“陪标”“围标”等方式操纵结果的违规冲动。
一方面,个别主体可能在项目获取压力与业绩考核驱动下铤而走险,通过串通报价排挤竞争对手;另一方面,地方工程项目招投标环节若存在信息不对称、评审尺度不统一、监督穿透不足等情况,也可能为违规行为提供可乘之机。
此次处罚所援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正是对“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等行为作出明确禁止,体现了对市场秩序与公共利益的制度约束。
影响:串通投标的危害具有多重外溢效应。
其一,破坏竞争机制,可能导致中标价格与项目质量不能真实反映市场水平,进而抬高建设成本或埋下质量隐患。
其二,扰乱行业生态,挤压守法企业的生存空间,削弱企业通过技术、管理、服务提升竞争力的动力。
其三,削弱公共资源交易公信力,容易引发社会对工程建设领域公平性的质疑。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企业公开信息,中铁上海工程局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全资成员企业,注册资本金23亿元,总资产规模较大、业务覆盖面广。
大型企业在市场中的示范效应更强,一旦出现违规行为,更易引发行业层面的关注与反思,也对其内部治理、合规建设提出更高要求。
对策:治理招投标领域顽疾,需要坚持“制度约束+技术赋能+信用惩戒+行业自律”协同发力。
监管层面,应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全过程监管,强化对投标报价异常、投标文件雷同、投标人关联关系等风险特征的识别与核查,推动线索发现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警、事中阻断”延伸;同时,提升处罚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及时性,形成可追溯、可核验的信用约束链条。
行业层面,建设单位、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关键主体也需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回避、保密、评审纪律,减少人为操控空间。
企业层面,特别是规模较大、项目较多的施工企业,应把合规管理前置到投标组织、报价决策、分子公司协同等关键环节,健全内控与审计机制,完善员工合规培训与问责体系,防止以业绩为导向的短期冲动侵蚀长期品牌与信誉。
前景: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将更强调公平竞争与透明交易。
信用信息公示与联合惩戒机制的持续完善,意味着违法违规成本将不断提高,侥幸心理的空间将进一步被压缩。
可以预期,未来监管将更加注重数据化监管能力建设,对串通投标等隐蔽性强的行为实施更精准的识别与打击;同时,企业也将更重视合规“软实力”,把守法经营与风险管控作为参与市场竞争的基础门槛。
对工程建设行业而言,只有让规则真正成为“硬约束”,才能推动项目质量、资金效率与行业生态同步改善。
此案提醒所有市场参与者,招投标法律法规不是摆设,违法成本正在不断提高。
对于企业而言,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建立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已成为必然要求。
对于监管部门而言,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体现。
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形成尊法守法的浓厚氛围,才能真正实现招投标制度的公开、公平、公正,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