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4月1日起执行

为了应对广东高层建筑火灾风险,新规定鼓励安装阻止电动自行车上楼的智能装置。由于高层建筑结构复杂,居住人员多,容易着火且难以救援,一旦起火极易造成重大损失。3月3日发布的《广东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共六章34条,把消防设施器材管理、逃生通道管理、消防控制室管理以及灭火疏散预案等细则写得明明白白,《规定》从4月1日起开始执行。这份文件明确了高层建筑的划分标准:住宅高度超过27米、非单层公共建筑高度超过24米、厂房和仓库等工业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均为高层建筑。《规定》还细化了责任主体,产权人和使用人是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若一栋楼有多个管理者或使用者,要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并指定统一管理人。施工期间建设单位或委托单位应与施工方明确现场责任,动火作业必须报批并备好预案。为了防止火灾发生,《规定》要求定期检查消防设施,保持疏散通道畅通无阻,设置在门控系统上的疏散门一旦断电或着火必须能轻松打开。为了杜绝电动自行车上楼隐患,《规定》明令禁止将电池带入电梯或在门厅、楼梯间等区域充电。各地政府要制定包含高层建筑火灾处置的灭火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消防安全责任人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与政府预案相衔接。发生火灾时单位要立即启动预案;消防救援机构要统一指挥灭火并优先救人;政府要根据需要调配资源支援灭火工作。最后《规定》提出了利用科技手段强化智慧消防建设的要求:县级以上政府消防部门要推进监测预警平台建设;还要鼓励产权人、使用人安装消防远程监控、电气火灾监控等智慧设施;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全时段监测和实时风险消除。